郑燮
〔清〕 1693 - 1765 年
清江苏兴化人,「扬州八怪」之一,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
应科举为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西元一七三六年)进士。
授范县知县,为人疏放不羁,日事诗酒。
及调潍县,有政声。
「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作官前后,均居扬州,以书画营生。
恣情山水,与骚人、野衲作醉乡游。
时写丛兰瘦石于酒廊、僧壁,随手题句,观者叹绝。
工诗词,不屑作熟语,词远祖辛,近师陈,痛快淋漓,独树一帜。
善书画,擅花卉木石,尤长兰竹,写竹最多,兰石次之,间有松菊。
兰叶之妙以焦墨挥毫,藉草书中之中竖,长撇运之,多不乱,少不疏,脱尽时习,秀劲绝伦。
书亦有别致,隶、楷参半,自称「六分半书」。
间亦以画法行之。
印章笔力朴古逼文、何。
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
著有《板桥全集》,手书刻之。
所作卖画润格,传颂一时。
咬定一两句书,终身师保;
栽成五七竿竹,满目儿孙。
摇到四桥烟雨里;拨开一片水云天。
山光扑面经新雨;江水回头为晚潮。
从来名士能评水;自古高僧爱斗茶。
乡里鼓儿乡里打;当坊土地当坊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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