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不韦
〔秦〕 前292 - 前235 年
中国战国时代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南)著名商人,战国后期著名政治家,后位及秦相,在秦为相十三年。
广招门客以「兼儒墨,合名法」为思想中心,合力编撰《吕氏春秋》,有系统性的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后为先秦杂家代表人物之一。
执政时曾攻取周、赵、卫的土地,立三川、太原、东郡,对秦王政兼并六国的事业有重大贡献。
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被免除相邦职务,出居河南封地。
不久,秦王政下令将其流放至蜀地(今四川),不韦忧惧交加,于是在三川郡(今河南洛阳)自鸩而亡。
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1]也,四时无私行也[2]。
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
黄帝[3]言曰:“声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4]。
”尧有子十人,不与其子而授舜[5];舜有子九人,不与其子而授禹,至公也。
晋平公问于祁黄羊曰[6]:“南阳无令[7],其谁可而为之?”祁黄羊对曰:“解狐[8]可。
”平公曰:“解狐非子之雠邪?”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雠也。
”平公曰:“善。
”遂用之,国人[9]称善焉。
居有间[10]瑏瑠,平公又问祁黄羊曰:“国无尉[11],其谁可而为之?”对曰:“午可。
”平公曰:“午非子之子邪?”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子也。
”平公曰:“善。
”又遂用之,国人称善焉。
孔子闻之曰:“善哉,祁黄羊之论也!外举不避雠,内举不避子,祁黄羊可谓公矣。

墨者有巨子腹?[12]居秦,其子杀人。
秦惠王[13]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
”腹?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此所以禁杀伤人也。
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
王虽为之赐[14],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不许惠王,而遂杀之。
子,人之所私[15]也,忍所私以行大义,巨子可谓公矣。
庖人调和而弗敢食,故可以为庖。
若使庖人调和而食之,则不可以为庖矣。
王伯之君[16]亦然,诛暴而不私,以封天下之贤者,故可以为王伯。
若使王伯之君诛暴而私之,则亦不可以为王伯矣。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1]?非不贤[2]也,为其不可得而法。
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
东夏之命[3],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
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
殊俗之民,有似于此。
其所为欲同,其所为欲异[4]。
口惽之命不愉[5],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
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6],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7]。
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8],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
故择[9]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
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
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
古今一也[10]瑏瑠,人与我同耳。
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
故审堂下之阴[11]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
尝一脟[12]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13]。
荆人[14]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15]。
澭水暴益[16],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馀人,军惊而坏都舍[17]。
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
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
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18]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
以此为治,岂不悲哉!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19]。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
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
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20]矣。
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
若此论则无过务[21]矣。
夫不敢议法者,众庶[22]也;以死守法者,有司[23]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
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24],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
故曰:良剑期乎断[25],不期乎镆铘[26];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27]。
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28],曰:“是吾剑之所从坠。
”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舟已行矣,而剑不行。
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
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
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
”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29],亦必悖矣。
荆国之为政,有似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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