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
〔清〕 1715 - 1763 年
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者,籍贯沈阳(一说辽阳),生于南京,约十三岁时迁回北京。
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
至雍正六年(1728),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
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
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
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粉堕百花洲,香残燕子楼。
一团团、逐对成毬。
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
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
叹今生、谁拾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欹石自沉音。
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
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一从陶令评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
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
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
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杀葬花人,
独倚花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
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
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
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
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
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
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
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
助秋风雨来何速?惊破秋窗秋梦绿。
抱得秋情不忍眠,自向秋屏移泪烛。
泪烛摇摇爇短檠,牵愁照恨动离情。
谁家秋院无风入?何处秋窗无雨声?
罗衾不奈秋风力,残漏声催秋雨急。
连宵霢霢复飕飕,灯前似伴离人泣。
寒烟小院转萧条,疏竹虚窗时滴沥。
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窗纱湿。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怡红院浊玉,谨以群花之蕊,冰鲛之縠,沁芳之泉,枫露之茗,四者虽微,聊以达诚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宫中抚司秋艳芙蓉女儿之前曰:
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
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忆女儿曩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姊娣悉慕媖娴,妪媪咸仰惠德。
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薋葹妒其臭,茝兰竟被芟锄!花原自怯,岂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骤雨!偶遭蛊虿之谗,遂抱膏肓之疚。
故樱唇红褪,韵吐呻吟;杏脸香枯,色陈顑颔。
诼谣謑诟,出自屏帏;荆棘蓬榛,蔓延户牖。
岂招尤则替,实攘诟而终。
既忳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
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
自蓄辛酸,谁怜夭折?仙云既散,芳趾难寻。
洲迷聚窟,何来却死之香?海失灵槎,不获回生之药。
眉黛烟青,昨犹我画;指环玉冷,今倩谁温?鼎炉之剩药犹存,襟泪之余痕尚渍。
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
委金钿于草莽,拾翠盒于尘埃。
楼空鳷鹊,徒悬七夕之针;带断鸳鸯,谁续五丝之缕?
况乃金天属节,白帝司时,孤衾有梦,空室无人。
桐阶月暗,芳魂与倩影同销;蓉帐香残,娇喘共细言皆绝。
连天衰草,岂独蒹葭;匝地悲声,无非蟋蟀。
露阶晚砌,穿帘不度寒砧;雨荔秋垣,隔院希闻怨笛。
芳名未泯,檐前鹦鹉犹呼;艳质将亡,槛外海棠预萎。
捉迷屏后,莲瓣无声;斗草庭前,兰芳枉待。
抛残绣线,银笺彩缕谁裁?褶断冰丝,金斗御香未熨。
昨承严命,既趋车而远涉芳园;今犯慈威,复拄杖而近抛孤柩。
及闻櫘棺被燹,惭违共穴之盟;石椁成灾,愧迨同灰之诮。
尔乃西风古寺,淹滞青磷,落日荒丘,零星白骨。
楸榆飒飒,蓬艾萧萧。
隔雾圹以啼猿,绕烟塍而泣鬼。
自为红绡帐里,公子情深;始信黄土陇中,女儿命薄!汝南泪血,斑斑洒向西风;梓泽馀衷,默默诉凭冷月。
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而亦妒?钳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在卿之尘缘虽浅,而玉之鄙意尤深。
因蓄惓惓之思,不禁谆谆之问。
始知上帝垂旌,花宫待诏,生侪兰蕙,死辖芙蓉。
听小婢之言,似涉无稽;据浊玉之思,则深为有据。
何也:昔叶法善摄魂以撰碑,李长吉被诏而为记,事虽殊其理则一也。
故相物以配才,苟

首页 - 个人中心
Process Time: 0.15s
Copyright ©2025 中华诗词网 ZHS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