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
〔宋〕 1157 - 1228 年
曹彦约,南宋大臣。
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
淳熙八年进士。
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
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
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
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社雨初晴旧燕归,春膏潜动小鲜肥。
桃花未必随人去,飞向行人行处飞。
暮年秋色恋江乡,酒熟鱼肥蟹着黄。
已见庐山非入梦,一帆风稳称归航。
再拜新篇极主臣,咏真何必更寻真。
论心十八年前事,诗律交情更可人。
仕已都无喜愠三,有弦不解但操南。
归来稳上论思直,政尔民情已熟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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