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
〔明〕 1472 - 1528 年
明浙江馀姚人,初名云,字伯安,别号阳明子。
十五岁访客居庸、山海间,纵观山川形胜。
好言兵,善射。
弘治十二年进士。
授刑部主事。
正德初,忤刘瑾,廷杖,谪贵州龙场驿丞。
瑾诛,任庐陵知县。
十一年,累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
镇压大帽山、浰头、横水等处山寨凡八十四处民变,设崇义、和平两县。
十四年,平宁王朱宸濠之乱。
世宗时封新建伯。
嘉靖六年总督两广兼巡抚,镇压断藤峡瑶民八寨。
先后用兵,皆成功迅速。
以病乞归,行至南安而卒。
其学以致良知为主,谓格物致知,当自求诸心,不当求诸物。
弟子极众,世称姚江学派。
以曾筑室阳明洞中,学者称阳明先生。
文章博大昌达,初刻意为词章,后不复措意工拙,而行墨间自有俊爽之气。
有《王文成公全书》。
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
醉倚妙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隔江岳麓悬情久,雷雨潇湘日夜来。
安得轻风扫微霭,振衣直上赫曦台。
维正德四年,秋月三日,有吏目云自京来者,不知其名氏,携一子、一仆,将之任,过龙场,投宿土苗家。
予从篱落间望见之;阴雨昏黑,欲就问讯北来事,不果。
明早,遣人觇之,已行矣。
薄午,有人自蜈蜙坡来,云:“一老人死坡下,傍两人哭之哀。
”予曰:“此必吏目死矣。
伤哉!”薄暮,复有人来云:“坡下死者二人,傍一人坐哭。
”询其状,则其子又死矣。
明日,复有人来云:“见坡下积尸三焉。
”则其仆又死矣。
呜呼,伤哉!念其暴骨无主,将二童子持畚锸往瘗之,二童子有难色然。
予曰:“噫!吾与尔犹彼也!”二童闵然涕下,请往。
就其傍山麓为三坎,埋之。
又以只鸡、饭三盂,嗟吁涕洟而告之,曰:
“呜呼,伤哉!繄何人?繄何人?吾龙场驿丞馀姚王守仁也。
吾与尔皆中土之产,吾不知尔郡邑,尔乌乎来为兹山之鬼乎?古者重去其乡,游宦不逾千里。
吾以窜逐而来此,宜也。
尔亦何辜乎?闻尔官吏目耳;俸不能五斗,尔率妻子躬耕,可有也;胡为乎以五斗而易尔七尺之躯;又不足,而益以尔子与仆乎?呜呼,伤哉!尔诚恋兹五斗而来,则宜欣然就道;胡为乎吾昨望见尔容,蹙然盖不胜其忧者?夫冲冒霜露,扳援崖壁,行万峰之顶,饥渴劳顿,筋骨疲惫;而又瘴疠侵其外,忧郁攻其中,其能以无死乎?吾固知尔之必死,然不谓若是其速,又不谓尔子、尔仆,亦遽然奄忽也!皆尔自取,谓之何哉?吾念尔三骨之无依,而来瘗耳,乃使吾有无穷之怆也!呜呼,伤哉!纵不尔瘗,幽崖之狐成群,阴壑之虺如车轮,亦必能葬尔于腹,不致久暴露尔。
尔既已无知,然吾何能为心乎?自吾去父母乡国而来此,三年矣,历瘴毒而苟能自全,以吾未尝一日之戚戚也。
今悲伤若此,是吾为尔者重,而自为者轻也。
吾不宜复为尔悲矣!吾为尔歌,尔听之!”
“歌曰:‘连峰际天兮,飞鸟不通。
游子怀乡兮,莫知西东。
莫知西东兮,维天则同。
异域殊方兮,环海之中。
达观随寓兮,莫必予宫。
魂兮魂兮,无悲以恫!’”
“又歌以慰之曰:‘与尔皆乡土之离兮!蛮之人言语不相知兮!性命不可期!吾苟死于兹兮,率尔子仆,来从予兮!吾与尔遨以嬉兮,骖紫彪,而乘文螭兮,登望故乡而嘘唏兮!吾苟获生归兮,尔子尔仆尚尔随兮,无以无侣悲兮!道傍之冢累累兮,多中土之流离兮;相与呼啸而徘徊兮!餐风饮露,无尔饥兮!朝友麋鹿,暮猿与栖兮!尔安尔居兮,无为厉于兹墟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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