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戒 · 臨江之麋
臨江之人,畋得麋麑,畜之。
入門,群犬垂涎,揚尾皆來。
其人怒。
怛之。
自是日抱就犬,習示之,使勿動,稍使與之戲。
積久,犬皆如人意。
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爲犬良我友,抵觸偃仆,益狎。
犬畏主人,與之俯仰甚善,然時啖其舌。
三年,麋出門,見外犬在道甚衆,走欲與爲戲。
外犬見而喜且怒,共殺食之,狼藉道上。
麋至死不悟。
《臨江之麋》是《三戒》中的第一篇,是柳宗元謫居永州時所寫。
《三戒》借麋,驢,鼠三種動物的可悲結局,諷刺了社會上的三種人。
按作者在"序"中所說,"臨江之麇"所諷刺的是"依勢以幹非其類",就是倚仗他人勢力求得與對方要好的那種人。
畋(tián):打獵。
麋麑(míní):麋鹿。
麋,一種小型鹿類。
這裏“麋”、“麑”同義
畜(xù):飼養。
垂涎:流口水。
揚尾:搖尾巴。
皆:都。
怛(dá):驚嚇,呵斥。
自是:從此。
日:天天、每天。
就:接近。
習示之:讓狗看熟了。
習,熟悉,經常。
之:代詞,指羣犬。
稍:漸漸,逐漸。
良:的確。
抵觸偃(yǎn)僕:碰撞翻滾。
抵觸,相互親近地碰撞。
偃仆,放倒。
益:更加。
狎:態度親近而不莊重。
俯仰:周旋,應付。
甚:很。
善:友好,友善。
啖其舌:舔它自己的舌頭(想吃麋鹿)。
啖,吃,這裏的意思是"舔"的意思。
衆:衆多。
走:跑。
喜而怒:既高興又惱火。
共:一起。
狼藉:散亂,這裏指屍體散亂不整。
如:依照。
悟:明白。
臨江有個人,打獵時捉到一隻麋鹿,把它帶回家飼養。
剛一進門,一群狗流着口水,都搖着尾巴來了,那個人非常憤怒,便恐嚇那羣狗。
從此主人每天都抱着小鹿接近狗,讓狗看熟了,使狗不傷害它。
後來又逐漸讓狗和小鹿在一起玩耍。
時間長了,那些狗也都按照主人的意願做了。
麋鹿逐漸長大,忘記了自己是麋,以爲狗真的是自己的朋友,時常和狗互相碰撞在地上打滾,越來越親近。
狗害怕主人,於是和鹿玩耍,和鹿十分友善,但時常地舔自己的嘴脣。
多年之後,鹿走出家門,看見外面的很多狗在路上,跑過去想跟狗玩耍。
這羣野狗見了鹿既高興又憤怒,一起把它吃掉,路上一片狼藉。
鹿到死也不明白自己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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