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制第五
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
制農田百畝。
百畝之分,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
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爲差也。
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
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
卿,四大夫祿。
君,十卿祿。
次國之卿,三大夫祿,君,十卿祿。
小國之卿,倍大夫祿,君十卿祿。
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
小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
其有中士下士者,數各居其上之三分。
凡四海之內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爲附庸間田。
八州,州二百一十國。
天子之縣內,方百里之國九,七十里之國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
名山大澤不以分,其餘以祿士,以爲間田。
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天子之元士,諸侯之附庸不與。
天子百里之內以共官,千里之內以爲御。
千里之外,設方伯。
五國以爲屬,屬有長;十國以爲連,連有帥;三十國以爲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以爲州,州有伯,八州八伯。
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三百三十六長。
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爲左右,曰二伯。
千里之內曰甸,千里之外,曰採曰流。
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小國二卿皆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天子使其大夫爲三監,監於方伯之國,國三人。
天子之縣內諸侯,祿也;外諸侯,嗣也。
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命。
次國之君,不過七命,小國之君,不過五命。
大國之卿,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
凡官民材,必先論之。
論辨然後使之,任事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爵人於朝,與士共之。
刑人於市,與衆棄之。
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士遇之塗弗與言也。
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
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天子五年一巡守,歲二月,東巡守至於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覲諸侯;問百年者就見之。
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命市納賈,以觀民之所好惡,志淫好闢;命典禮,考時月,定日,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
山川神,有不舉者,爲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廟,有不順者,爲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變禮易樂者,爲不從,不從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爲畔,畔者君討;有功德於民者,加地進律。
五月,南巡守至於南嶽,如東巡守之禮。
八月,西巡守至於西嶽,如南巡守之禮。
十有一月,北巡守至於北嶽,如西巡守之禮。
歸,假於祖稱,用特。
天子將出,類乎上帝。
宜乎社,造乎禰。
諸侯將出,宜乎社,造乎禰。
天子無事與諸侯相見曰朝,考禮正刑一德,以尊於天子。
天子賜諸侯樂,則以將之,賜伯子男樂,則以鞀將之。
諸侯,賜弓矢然後徵,賜釒夫釒戊然後殺,賜圭瓚然後爲鬯。
未賜圭瓚,則資鬯於天子,天子命之教然後爲學。
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
天子曰辟雍,諸侯曰宮。
天子將出徵,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礻馬於所徵之地。
受命於祖,受成於學。
出征,執有罪,反,釋奠於學,以訊告。
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
一爲乾豆,二爲賓客,三爲充君之庖。
無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禮,曰暴天物。
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羣。
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
佐車止,則百姓田獵。
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
豺祭獸,然後田獵,鳩化爲鷹,然後設羅。
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昆蟲未蟄,不可以火田。
不は,不卵,不殺胎,不天夭,不覆巢。
冢宰制國用,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
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
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爲出,祭用數之仂。
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
喪用三年之仂,喪祭,用不足曰暴,有餘曰浩。
祭,豐年不奢,凶年不儉。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非其國也。
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
以三十年之通,雖兇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
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
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
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
三年之喪,自天子達,庶人縣封,葬不爲雨止,不封不樹,喪不貳事,自天子達於庶人。
喪從死者,祭從生者,支子不祭。
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
士一廟,庶人祭於寢。
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礻勺,夏曰,秋曰嘗,冬曰。
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
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
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
天子諸侯祭因國之在其地而無主後者。
天子直礻勺、袷、袷嘗。
。
諸侯礻勺則不,則不嘗,嘗則不,則不礻勺。
諸侯礻勺直、一直一袷,嘗袷,袷。
天子社稷皆大牢,諸侯社稷皆少牢。
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
庶人春薦韭,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
韭以卵,麥以魚,黍以豚,稻以雁。
祭天地之牛角繭栗,宗廟之牛角握,賓客之牛角尺。
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
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寢不逾廟。
古者公田藉而不稅。
市釐而不稅。
關譏而不徵。
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
夫圭田無徵。
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
田裏不粥,墓地不請。
司空執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澤,時四時,量地遠近,興事任力。
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壯者之食。
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溼,廣谷大川異制。
民生其間者異俗,剛柔輕重遲速異齊,五味異和,器械異制,衣服異宜。
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
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
東方曰夷,被髮文皮,有不火食者矣。
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
西方曰戎被髮衣皮,有不粒食者矣。
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
中國、夷、蠻、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備器,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慾不同。
達其志,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北方曰譯。
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
地、邑、民、居,必參相得也。
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民鹹安其居,樂事勸功,尊君親上,然後興學。
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齊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養耆老以致孝,恤孤獨以逮不足,上賢以崇德,簡不肖以絀惡。
命鄉,簡不帥教者以告耆老皆朝於庠,無日,習射上功,習鄉上齒,大司徒帥國之俊士與執事焉。
不變,命國之右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左,命國之左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右,如初禮。
不變,移之郊。
如初禮。
不變,移之遂,如初禮。
不變,屏之遠方,終身不齒。
命鄉,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
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
升於司徒者,不徵於鄉,升於學者,不徵於司徒,曰造士。
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
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
王大子,王子,羣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
凡入學以齒。
將出學,小胥、大胥、小樂正,簡不帥教者以告於大樂正。
大樂正告於王。
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學。
不變,王親視學。
不變,王三日不舉,屏之遠方,西方曰棘,東方曰寄,終身不齒。
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於王,而升諸司馬,曰進士。
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
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大夫廢其事,終身不仕,死以士禮葬之。
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
凡執技論力,適四方,股肱,決射御。
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醫卜及百工。
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出鄉不與士齒。
仕於家者,出鄉不與士齒。
司寇正刑明闢以聽獄訟,必三刺。
有旨無簡不聽。
附從輕,赦從重。
凡制五刑,必即天論,郵罰麗於事。
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以權之。
意論輕重之序,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
悉其聰明,致其忠愛以盡之。
疑獄,汜與衆共之;衆疑,赦之。
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成獄辭,史以獄成告於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於大司寇,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
大司寇以獄之成告於王,王命三公參聽之。
三公以獄之成告於王,王三又,然後制刑。
凡作刑罰,輕無赦。
刑者亻刑也,亻刑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
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
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衆,殺。
行僞而堅,言僞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衆,殺。
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衆,殺。
此四誅者,不以聽。
凡執禁以齊衆,不赦過。
有圭璧金璋,不粥於市。
命服命車,不粥於市。
宗廟之器,不粥於市。
犧牲不粥於市。
戎器不粥於市。
用器不中度,不粥於市。
兵車不中度,不粥於市。
布帛精粗不中數,幅廣狹不中量,不粥於市。
奸色亂正色,不粥於市。
錦文珠玉成器,不粥於市。
衣服飲食,不粥於市。
五穀不時,果實未熟,不粥於市。
木不中伐,不粥於市。
禽獸魚鱉不中殺,不粥於市。
關執禁以譏,禁異服,識異言。
大史典禮,執簡記,奉諱惡。
天子齊戒受諫。
司會以歲之成,質於天子,冢宰齊戒受質。
大樂正,大司寇、市,三官以其成,從質於天子。
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齊戒受質,百官各以其成,質於三官。
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質於天子,百官齊戒受質。
然後,休老勞農,成歲事,制國用。
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后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周人修而兼用之。
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達於諸侯。
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
九十使人受。
五十異長,六十宿肉,七十貳,膳八十常珍,九十飲食不離寢,膳飲從遊可也。
六十歲制,七十時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
唯絞衾冒,死而後制。
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飽,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雖得人不暖矣。
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以珍從。
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
五十不從力政,六十不與服戎,七十不與賓客之事,八十齊喪之事弗及也。
五十而爵,六十不親學,七十致政。
唯衰麻爲喪。
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養庶老於下庠。
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西序。
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
周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
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
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養老。
殷人而祭,縞衣而養老。
周人冕而祭,玄衣而養老。
凡三王養老皆引年。
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從政。
廢疾非人不養者一人不從政。
父母之喪,三年不從政。
齊衰大功之喪,三月不從政。
將徙於諸侯,三月不從政。
自諸侯來徙家,期不從政。
少而無父者謂之孤,老而無子者謂之獨,老而無妻者謂之矜,老而無夫者謂之寡。
此四者,天民之窮而無告者也,皆有常餼。
、聾、跛、闢、斷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
道路,男子由右,婦人由左,車從中央。
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雁行,朋友不相逾。
輕任並,重任分,班白者不提挈。
君子耆老不徒行,庶人耆老不徒食。
大夫祭器不假。
祭器未成,不造燕器。
方一里者爲田九百畝。
方十里者,爲方一里者百,爲田九萬畝。
方百里者,爲方十里者百,爲田九十億畝。
方千里者,爲方百里者百,爲田九萬億畝。
自恆山至於南河,千里而近。
自南河至於江,千里而近。
自江至於衡山,千里而遙。
自東河至於東海,千里而遙。
自東河至於西河,千里而近。
自西河至於流沙,千裏而遙。
西不盡流沙,南不盡衡山,東不近東海,北不盡恆山,凡四海之內,斷長補短,方三千里,爲田八十萬億一萬億畝。
方百里者,爲田九十億畝,山陵林麓川澤溝瀆城郭宮室塗巷,三分去一,其餘六十億畝。
古者以周尺八尺爲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爲步。
古者百畝,當今東田百四十六畝三十步。
古者百里,當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方千里者,爲方百里者百。
封方百里者三十國,其餘,方百里者七十。
又封方七十里者六十,爲方百里者二十九,方十里者四十。
其餘,方百里者四十,方十里者六十。
又封方五十里者二十——爲方百里者三十一其餘,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六十。
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爲附庸間田。
諸侯之有功者,取於間田以祿之;其有削地者,歸之間田。
天之之縣內方千里者,爲方百里者百。
封方百里者九,其餘方百里者九十一。
又封方七十里者二十一,爲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二十九,其餘,方百里者八十,方百里者八十,方十里者七十一。
又封方五十里者六十三,爲方百里者十五,方十里者七十五,其餘方百里者六十四,方十里者九十六。
諸侯之下士祿食九人,中士食十八人,上士食三十六人。
下大夫食七十二人,卿食二百八十八人。
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
次國之卿食二百一十六人,君食二千一百六十人。
小國之卿食百四十四人,君食千四百四十人。
次國之卿,命於其君者,如小國之卿。
天子之大夫爲三監,監於諸侯之國者,其祿視諸侯之卿,爵視次國之君,其祿取於方伯之地。
方伯爲朝天子,皆有湯沐之邑於天子之縣內,視元士。
諸侯世子世國,大夫不世爵。
使以德,爵以功,未賜爵,視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國。
諸侯之大夫,不世爵祿。
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
七教: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朋友、賓客。
八政:飲食、衣服、事爲、異別、度、量、數、制。
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
制農田百畝。
百畝之分,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
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爲差也。
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
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
卿,四大夫祿。
君,十卿祿。
次國之卿,三大夫祿,君,十卿祿。
小國之卿,倍大夫祿,君十卿祿。
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
小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
其有中士下士者,數各居其上之三分。
凡四海之內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爲附庸間田。
八州,州二百一十國。
天子之縣內,方百里之國九,七十里之國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
名山大澤不以分,其餘以祿士,以爲間田。
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天子之元士,諸侯之附庸不與。
天子百里之內以共官,千里之內以爲御。
千里之外,設方伯。
五國以爲屬,屬有長;十國以爲連,連有帥;三十國以爲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以爲州,州有伯,八州八伯。
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三百三十六長。
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爲左右,曰二伯。
千里之內曰甸,千里之外,曰採曰流。
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小國二卿皆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天子使其大夫爲三監,監於方伯之國,國三人。
天子之縣內諸侯,祿也;外諸侯,嗣也。
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命。
次國之君,不過七命,小國之君,不過五命。
大國之卿,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
凡官民材,必先論之。
論辨然後使之,任事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爵人於朝,與士共之。
刑人於市,與衆棄之。
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士遇之塗弗與言也。
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
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天子五年一巡守,歲二月,東巡守至於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覲諸侯;問百年者就見之。
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命市納賈,以觀民之所好惡,志淫好闢;命典禮,考時月,定日,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
山川神,有不舉者,爲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廟,有不順者,爲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變禮易樂者,爲不從,不從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爲畔,畔者君討;有功德於民者,加地進律。
五月,南巡守至於南嶽,如東巡守之禮。
八月,西巡守至於西嶽,如南巡守之禮。
十有一月,北巡守至於北嶽,如西巡守之禮。
歸,假於祖稱,用特。
天子將出,類乎上帝。
宜乎社,造乎禰。
諸侯將出,宜乎社,造乎禰。
天子無事與諸侯相見曰朝,考禮正刑一德,以尊於天子。
天子賜諸侯樂,則以將之,賜伯子男樂,則以鞀將之。
諸侯,賜弓矢然後徵,賜釒夫釒戊然後殺,賜圭瓚然後爲鬯。
未賜圭瓚,則資鬯於天子,天子命之教然後爲學。
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
天子曰辟雍,諸侯曰宮。
天子將出徵,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礻馬於所徵之地。
受命於祖,受成於學。
出征,執有罪,反,釋奠於學,以訊告。
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
一爲乾豆,二爲賓客,三爲充君之庖。
無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禮,曰暴天物。
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羣。
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
佐車止,則百姓田獵。
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
豺祭獸,然後田獵,鳩化爲鷹,然後設羅。
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昆蟲未蟄,不可以火田。
不は,不卵,不殺胎,不天夭,不覆巢。
冢宰制國用,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
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
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爲出,祭用數之仂。
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
喪用三年之仂,喪祭,用不足曰暴,有餘曰浩。
祭,豐年不奢,凶年不儉。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非其國也。
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
以三十年之通,雖兇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
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
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
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
三年之喪,自天子達,庶人縣封,葬不爲雨止,不封不樹,喪不貳事,自天子達於庶人。
喪從死者,祭從生者,支子不祭。
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
士一廟,庶人祭於寢。
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礻勺,夏曰,秋曰嘗,冬曰。
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
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
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
天子諸侯祭因國之在其地而無主後者。
天子直礻勺、袷、袷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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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侯礻勺則不,則不嘗,嘗則不,則不礻勺。
諸侯礻勺直、一直一袷,嘗袷,袷。
天子社稷皆大牢,諸侯社稷皆少牢。
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
庶人春薦韭,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
韭以卵,麥以魚,黍以豚,稻以雁。
祭天地之牛角繭栗,宗廟之牛角握,賓客之牛角尺。
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
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寢不逾廟。
古者公田藉而不稅。
市釐而不稅。
關譏而不徵。
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
夫圭田無徵。
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
田裏不粥,墓地不請。
司空執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澤,時四時,量地遠近,興事任力。
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壯者之食。
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溼,廣谷大川異制。
民生其間者異俗,剛柔輕重遲速異齊,五味異和,器械異制,衣服異宜。
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
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
東方曰夷,被髮文皮,有不火食者矣。
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
西方曰戎被髮衣皮,有不粒食者矣。
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
中國、夷、蠻、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備器,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慾不同。
達其志,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北方曰譯。
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
地、邑、民、居,必參相得也。
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民鹹安其居,樂事勸功,尊君親上,然後興學。
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齊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養耆老以致孝,恤孤獨以逮不足,上賢以崇德,簡不肖以絀惡。
命鄉,簡不帥教者以告耆老皆朝於庠,無日,習射上功,習鄉上齒,大司徒帥國之俊士與執事焉。
不變,命國之右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左,命國之左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右,如初禮。
不變,移之郊。
如初禮。
不變,移之遂,如初禮。
不變,屏之遠方,終身不齒。
命鄉,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
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
升於司徒者,不徵於鄉,升於學者,不徵於司徒,曰造士。
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
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
王大子,王子,羣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
凡入學以齒。
將出學,小胥、大胥、小樂正,簡不帥教者以告於大樂正。
大樂正告於王。
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學。
不變,王親視學。
不變,王三日不舉,屏之遠方,西方曰棘,東方曰寄,終身不齒。
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於王,而升諸司馬,曰進士。
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
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大夫廢其事,終身不仕,死以士禮葬之。
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
凡執技論力,適四方,股肱,決射御。
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醫卜及百工。
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出鄉不與士齒。
仕於家者,出鄉不與士齒。
司寇正刑明闢以聽獄訟,必三刺。
有旨無簡不聽。
附從輕,赦從重。
凡制五刑,必即天論,郵罰麗於事。
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以權之。
意論輕重之序,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
悉其聰明,致其忠愛以盡之。
疑獄,汜與衆共之;衆疑,赦之。
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成獄辭,史以獄成告於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於大司寇,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
大司寇以獄之成告於王,王命三公參聽之。
三公以獄之成告於王,王三又,然後制刑。
凡作刑罰,輕無赦。
刑者亻刑也,亻刑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
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
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衆,殺。
行僞而堅,言僞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衆,殺。
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衆,殺。
此四誅者,不以聽。
凡執禁以齊衆,不赦過。
有圭璧金璋,不粥於市。
命服命車,不粥於市。
宗廟之器,不粥於市。
犧牲不粥於市。
戎器不粥於市。
用器不中度,不粥於市。
兵車不中度,不粥於市。
布帛精粗不中數,幅廣狹不中量,不粥於市。
奸色亂正色,不粥於市。
錦文珠玉成器,不粥於市。
衣服飲食,不粥於市。
五穀不時,果實未熟,不粥於市。
木不中伐,不粥於市。
禽獸魚鱉不中殺,不粥於市。
關執禁以譏,禁異服,識異言。
大史典禮,執簡記,奉諱惡。
天子齊戒受諫。
司會以歲之成,質於天子,冢宰齊戒受質。
大樂正,大司寇、市,三官以其成,從質於天子。
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齊戒受質,百官各以其成,質於三官。
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質於天子,百官齊戒受質。
然後,休老勞農,成歲事,制國用。
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后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周人修而兼用之。
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達於諸侯。
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
九十使人受。
五十異長,六十宿肉,七十貳,膳八十常珍,九十飲食不離寢,膳飲從遊可也。
六十歲制,七十時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
唯絞衾冒,死而後制。
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飽,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雖得人不暖矣。
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以珍從。
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
五十不從力政,六十不與服戎,七十不與賓客之事,八十齊喪之事弗及也。
五十而爵,六十不親學,七十致政。
唯衰麻爲喪。
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養庶老於下庠。
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西序。
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
周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
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
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養老。
殷人而祭,縞衣而養老。
周人冕而祭,玄衣而養老。
凡三王養老皆引年。
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從政。
廢疾非人不養者一人不從政。
父母之喪,三年不從政。
齊衰大功之喪,三月不從政。
將徙於諸侯,三月不從政。
自諸侯來徙家,期不從政。
少而無父者謂之孤,老而無子者謂之獨,老而無妻者謂之矜,老而無夫者謂之寡。
此四者,天民之窮而無告者也,皆有常餼。
、聾、跛、闢、斷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
道路,男子由右,婦人由左,車從中央。
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雁行,朋友不相逾。
輕任並,重任分,班白者不提挈。
君子耆老不徒行,庶人耆老不徒食。
大夫祭器不假。
祭器未成,不造燕器。
方一里者爲田九百畝。
方十里者,爲方一里者百,爲田九萬畝。
方百里者,爲方十里者百,爲田九十億畝。
方千里者,爲方百里者百,爲田九萬億畝。
自恆山至於南河,千里而近。
自南河至於江,千里而近。
自江至於衡山,千里而遙。
自東河至於東海,千里而遙。
自東河至於西河,千里而近。
自西河至於流沙,千裏而遙。
西不盡流沙,南不盡衡山,東不近東海,北不盡恆山,凡四海之內,斷長補短,方三千里,爲田八十萬億一萬億畝。
方百里者,爲田九十億畝,山陵林麓川澤溝瀆城郭宮室塗巷,三分去一,其餘六十億畝。
古者以周尺八尺爲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爲步。
古者百畝,當今東田百四十六畝三十步。
古者百里,當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方千里者,爲方百里者百。
封方百里者三十國,其餘,方百里者七十。
又封方七十里者六十,爲方百里者二十九,方十里者四十。
其餘,方百里者四十,方十里者六十。
又封方五十里者二十——爲方百里者三十一其餘,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六十。
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爲附庸間田。
諸侯之有功者,取於間田以祿之;其有削地者,歸之間田。
天之之縣內方千里者,爲方百里者百。
封方百里者九,其餘方百里者九十一。
又封方七十里者二十一,爲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二十九,其餘,方百里者八十,方百里者八十,方十里者七十一。
又封方五十里者六十三,爲方百里者十五,方十里者七十五,其餘方百里者六十四,方十里者九十六。
諸侯之下士祿食九人,中士食十八人,上士食三十六人。
下大夫食七十二人,卿食二百八十八人。
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
次國之卿食二百一十六人,君食二千一百六十人。
小國之卿食百四十四人,君食千四百四十人。
次國之卿,命於其君者,如小國之卿。
天子之大夫爲三監,監於諸侯之國者,其祿視諸侯之卿,爵視次國之君,其祿取於方伯之地。
方伯爲朝天子,皆有湯沐之邑於天子之縣內,視元士。
諸侯世子世國,大夫不世爵。
使以德,爵以功,未賜爵,視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國。
諸侯之大夫,不世爵祿。
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
七教: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朋友、賓客。
八政:飲食、衣服、事爲、異別、度、量、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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