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 · 論脈 · 五難
曰:脈有輕重,何謂也?
然:初持脈,如三菽之重,與皮毛相得者,肺部也。
如六菽之重,與血脈相得者,心部也。
如九菽之重,與肌肉相得者,脾部也。
如十二菽之重,與筋平者,肝部也。
按之至骨,舉指來疾者,腎部也。
故曰輕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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