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左光祿大夫歧州刺史李公第四女石志銘並序(李靜訓墓誌銘)
女郎諱靜訓,字小孩,隴西成紀人。
上柱國、幽州總管壯公之孫,左光祿大夫敏之第四女也。
族纂厲鄉,得神仙之妙;家榮戚里,被日月之暉。
況復淑慧生知,芝蘭天挺,譽華髫發,芳流肇悅。
幼為外祖母周皇太后所養,訓承長樂,獨見慈撫之恩;教習深宮,彌遵柔順之德。
於是攝心八解,歸依六度,戒珠共明璫並曜,意花與香佩俱芬。
既而繁霜晝下,英苕春落,未登弄玉之台,便悲澤蘭之夭。
大業四年六月一日遇疾,終於汾源之宮,時年九歲。
皇情軫悼,撤縣輟膳,頻蒙詔旨,禮送還京,賵賻有加。
以其年龍集戊辰十二月己亥朔廿二日庚申,瘞於京兆長安縣休祥裡面萬善道場之內。
即於墳上構造重閣。
遙追寶塔,欲髣髴於花童;永藏金地,庶留連於法子。
乃銘曰:
光分婺女,慶合天孫,榮苕比秀,採璧同溫。
先標令淑,早習工言,生長宮闈,恩勤撫育。
法水成性,戒香增馥,金牒旦窺,銀函霄讀。
往從輿蹕,言屆河汾,珠涓潤岸,鏡掩輕雲。
魂歸秪閣,跡異吳墳,月殿回風,霜鍾候曉。
砌凝陰雪,檐悲春鳥,共知泡幻,和嗟壽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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