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
〔宋〕 1157 - 1228 年
曹彦约,南宋大臣。
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
淳熙八年进士。
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
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
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
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年来夺锦马群空,而况君家有八龙。
传与乡人经济策,问焉何惜少舂容。
昌黎世有简编孙,邺下常传慷慨言。
忆得此公端的健,但将忠力复名门。
步出山前坂,遥望徒惊心。
下无百尺流,上无千岁林。
至人有遗言,三叹金玉音。
莫饮盗泉水,莫息恶木阴。
垂虹夜吸吴侬水,画鹢朝飞张翰里。
护客归来玉节闲,隐隐春光动浮蚁。
倾盖鲈鱼故交蛎,可人森父佳元理。
着我中间醉却醒,旧管新收几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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