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
〔唐〕 743 - 782 年
唐代诗人,大历十才子之一,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出自赵郡李氏东祖。
嘉祐从侄。
少居庐山,师从名僧皎然学诗。
大历五年中进士,后历任秘书省校书郎、终官杭州司马。
晚年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约卒于兴元元年(公元784年)之后数年。
子李虞仲。
据说李端曾在驸马郭暧筵上立成七律二首。
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
乔亿以为李端诗“思致弥清,径陌迥别,品第在卢允言、司空文明之上。
”。
传世作品有《李端诗集》三卷。
香炉最高顶,中有高人住。
日暮下山来,月明上山去。
黄花西上路何如,青壁连天雁亦疏。
为报长卿休涤器,汉家思见茂陵书。
迥起来应近,高飞去自遥。
映林同落雪,拂水状翻潮。
犹有幽人兴,相逢到碧霄。
古人留路去,今日共君行。
若待青山尽,应逢白发生。
谁知到兰若,流落一书名。
鹤裘筇竹杖,语笑过林中。
正是月明夜,陶家见远公。
自嫌山客务,不与汉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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