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庭烽火驚,插羽夜徵兵。
少昊騰金氣,文昌動將星。
長驅鞮汗北,直指夫人城。
絕漠三秋暮,窮陰萬里生。
寒夜哀笛曲,霜天斷雁聲。
連旗下鹿塞,疊鼓向龍庭。
妖雲墜虜陣,暈月繞胡營。
左賢皆頓顙,單于已係纓。
紲馬登玄闕,鉤鯤臨北溟。
當知霍驃騎,高第起西京。
昔時應春色,引淥泛清流。
今來承玉管,布字改銀鉤。
連旌映漵浦,疊鼓拂沙洲。
桃花長新浪,竹箭下奔流。
塞雲臨遠艦,胡風入陣樓。
劍拔蛟將出,驂驚黿欲浮。
雁書終立效,燕相果封侯。
勿恨關河遠,且寬邊地愁。
《五行傳》曰“治宮室,飾臺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謂土失其性而爲災也。
又曰“思心不睿,是謂不聖。
厥咎瞀,厥罰恆風,厥極兇短折。
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班固曰“不言惟而獨曰時則有者,非一衝氣所沴,明其異大也”華孽,劉歆傳以爲蠃蟲之孽,謂螟屬也。
稼穡不成:
吳孫皓時,嘗歲無水旱,苗稼豐美,而實不成,百姓以饑,皞境皆然,連歲不已。
吳人以爲傷露,非也。
按劉向《春秋說》曰“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穡不成”此其義也。
皓初遷都武昌,尋遷建業,又起新館,綴飾珠玉,壯麗過甚,破壞諸宮,增修苑囿,犯暑妨農,官民疲怠。
《月令》,“季夏不可以興土功”。
皓皆冒之。
此治宮室飾臺榭之罰,與《春秋》魯莊公三築臺同應也。
班固曰“無水旱之災,而草木百穀不熟,皆爲稼穡不成”
晉穆帝永和十年,三麥不登,至關西亦然。
自去秋至是夏,無水旱,無麥者,如劉向說也。
又俗雲,“多苗而不實爲傷”,又其義也。
恆風:
魏齊王正始九年十一月,大風數十日,髮屋折樹。
十二月戊子晦,尤甚,動太極東閣。
魏齊王嘉平元年正月壬辰朔,西北大風,髮屋折木,昏塵蔽天。
按管輅說此爲時刑,大風,執政之憂也。
是時曹爽區瞀目專,驕僭過度,天戒數見,終不改革。
此思心不睿,恆風之罰也。
後逾旬而爽等滅。
京房《易傳》曰“衆逆同志,至德乃潛,厥異風。
其風也,行不解,物不長,雨小而傷。
政悖德隱,茲謂亂。
厥風先風不雨,大風暴起,髮屋折木。
守義不進,茲謂眊。
厥風與雲俱起,折五穀莖。
臣易上政,茲謂不順。
厥風大飈髮屋。
賦斂不理,茲謂禍。
厥風絕經紀,止即溫,溫即蟲。
侯專封,茲謂不統。
厥風疾而樹不搖,谷不成。
闢不思道利,茲謂無澤。
厥風不搖木,旱無雲,傷禾。
公常於利,茲謂亂。
厥風微而溫,生蟲蝗,害五穀。
棄正作淫,茲謂惑。
厥風溫,螟蟲起,害有益人之物。
侯不朝,茲謂叛。
厥風無恆,地變赤,雨殺人”
吳孫權太元元年八月朔,大風,江海涌溢,平地水深八尺,拔高陵樹二株,石碑蹉動,吳城兩門飛落。
按華覈對,役繁賦重,區瞀不睿之罰也。
明年,權薨。
吳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丙申,大風震電。
是歲,魏遣大衆三道來攻,諸葛恪破其東興軍,二軍亦退。
明年,恪又攻新城,喪衆大半,還伏誅。
吳孫休永安元年十一月甲午,風四轉五復,濛霧連日。
是時孫綝一門五侯,權傾吳主,風霧之災,與漢五侯、丁、傅
唐堯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堯都,土界廣遠,濟、河爲兗州,海、岱爲青州,海、岱及淮爲徐州,淮、海爲揚州,荊及衡陽爲荊州,荊、河爲豫州,華陽、黑水爲梁州,黑水、西河爲雍州。
自虞至殷,無所改變。
周氏既有天下,以徐並青,以樑並雍,分冀州之地以爲幽、並。
漢初又立徐、樑二州。
武帝攘卻胡、越,開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涼,改樑曰益,凡爲十三州,而司隸部三輔、三河諸郡。
東京無復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
司隸所部如故。
及三國鼎歭,吳得揚、荊、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猶得九焉。
吳又分交爲廣。
魏末平蜀,又分益爲樑。
晉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統,凡十有六州。
後又分涼、雍爲秦,分荊、揚爲江,分益爲寧,分幽爲平,而爲二十矣。
自夷狄亂華,司、冀、雍、涼、青、並、兗、豫、幽、平諸州一時淪沒,遺民南渡,並僑置牧司,非舊土也。
江左又分荊爲湘,或離或合,凡有揚、荊、湘、江、樑、益、交、廣,其徐州則有過半,豫州唯得譙城而已。
及至宋世,分揚州爲南徐,徐州爲南兗,揚州之江西悉屬豫州。
分荊爲雍,分荊、湘爲郢,分荊爲司,分廣爲越,分青爲冀,分樑爲南北秦。
太宗初,索虜南侵,青、冀、徐、兗及豫州淮西,並皆不守。
自淮以北,化成虜庭。
於是於鍾離置徐州,淮陰爲北兗,而青、冀二州治贛榆之縣。
今志大較以大明八年爲正,其後分派,隨事記列。
內史、侯、相,則以升明末爲定焉。
地理參差,其詳難舉,實由名號驟易,境土屢分,或一郡一縣,割成四五。
四五之中,亟有離合,千回百改,巧曆不算,尋校推求,未易精悉。
今以班固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戶、王隱《地道》、晉世《起居》、《永初郡國》、何徐《州郡》及地理雜書,互相考覆。
且三國無志,事出帝紀,雖立郡時見,而置縣不書。
今唯以《續漢郡國》校《太康地誌》,參伍異同,用相徵驗。
自漢至宋,郡縣無移改者,則注云“漢舊”,其有回徙,隨源甄別。
若唯雲“某無”者,則此前皆有也。
若不注置立,史闕也。
揚州刺史,前漢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後漢治歷陽,魏、晉治壽春,晉平吳治建業。
成帝鹹康四年,僑立魏郡〔別見〕,肥鄉〔別見〕、元城〔漢舊縣,晉屬陽平〕二縣,後省元城。
又僑立廣川郡〔別見〕,領廣川一縣,宋初省爲縣,隸魏郡。
江左又立高陽〔別見〕、堂邑二郡〔別見〕,高陽領北新城〔別見〕、博陸〔博陸縣,霍光所封,而二漢無,晉屬高陽。
〕二縣。
堂邑,領堂邑一縣,後省堂邑並高陽,又省高陽並魏郡,並隸揚
太宰,一人。
周武王時,周公旦始居之,掌邦治,爲六卿之首。
秦、漢、魏不常置。
晉初依《周禮》,備置三公。
三公之職,太師居首,景帝名師,故置太宰以代之。
太宰,蓋古之太師也。
殷紂之時,箕子爲太師。
周武王時,太公爲太師。
周成王時,周公爲太師。
周公薨,畢公代之。
漢西京初不置,平帝始復置太師官,而孔光居焉。
漢東京又廢。
獻帝初,董卓爲太師,卓誅又廢。
魏世不置。
晉既因太師而置太宰,以安平王孚居焉。
太傅,一人。
周成王時,畢公爲太傅。
漢高後元年,初用王陵。
太保,一人。
殷太甲時,伊尹爲太保。
周武王時,召公爲太保。
漢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舜。
後漢至魏不置,晉初復置焉。
自太師至太保,是爲三公。
論道經邦,燮理陰陽,無其人則闕,所以訓護人主,導以德義者。
相國,一人。
漢高帝十一年始置,以蕭何居之,罷丞相。
何薨,曹參代之。
參薨,罷。
魏齊王以晉景帝爲相國。
晉惠帝時趙王倫,愍帝時南陽王保,安帝時宋高祖,順帝時齊王,併爲相國。
自魏、晉以來,非復人臣之位矣。
丞相,一人。
殷湯以伊尹爲右相,仲虺爲左相。
秦悼武王二年,始置丞相官。
丞,奉。
相,助也。
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裏疾爲丞相,後又置左右丞相。
漢高帝初,置一丞相。
十一年,更名相國。
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復置一丞相。
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
漢東京不復置。
至獻帝建安十三年,復置丞相。
魏世及晉初又廢。
惠帝世,趙王倫篡位,以樑王肜爲丞相。
永興元年,以成都王穎爲丞相。
愍帝建興元年,以琅邪王睿爲左丞相,南陽王保爲右丞相。
三年,以保爲相國,睿爲丞相。
元帝永昌元年,以王敦爲丞相,轉司徒荀組爲太尉,以司徒官屬並丞相爲留府,敦不受。
成帝世,以王導爲丞相,罷司徒府以爲丞相府,導薨,罷丞相,復爲司徒府。
宋世祖初,以南郡王義宣爲丞相,而司徒府如故。
太尉,一人。
自上安下曰尉。
掌兵事,郊祀掌亞獻,大喪則告諡南郊。
堯時舜爲太尉官,漢因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罷大司馬,置太尉以代之。
靈帝末,以劉虞爲大司馬,而太尉如故。
司徒,一人。
掌民事,郊祀掌省牲視濯,大喪安梓宮。
少昊氏以鳥名官,而祝鳩氏爲司徒。
堯時舜爲司徒。
舜攝帝位,命契爲司徒。
契玄孫之孫曰微,亦爲夏司徒。
周時司徒爲地官,掌邦教。
漢西京初不置。
哀帝元壽二年,罷丞相,置大司徒。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一人。
掌水土事,郊祀掌掃除陳樂器,大喪掌將校復土。
舜攝帝位,以禹爲司空。
契之子曰冥,亦
帝祖母號太皇太后,母號皇太后,妃號皇后,漢舊制也。
晉武帝採漢、魏之制,置貴嬪、夫人、貴人,是爲三夫人,位視三公。
淑妃、淑媛、淑儀、修華、修容、修儀、婕妤、容華、充華,是爲九嬪,位視九卿。
其餘有美人、才人、中才人,爵視千石以下。
高祖受命,省二才人,其餘仍用晉制。
貴嬪,魏文帝所制。
夫人,魏武帝初建魏國所制。
貴人,漢光武所制。
淑妃,魏明帝所制。
淑媛,魏文帝所制。
淑儀、修華,晉武帝所制。
修容,魏文帝所制。
修儀,魏明帝所制。
婕妤、容華,前漢舊號。
充華,晉武帝所制。
美人,漢光武所制。
世祖孝建三年,省夫人、修華、修容,置貴妃,位比相國。
進貴嬪,位比丞相。
貴人,位比三司,以爲三夫人。
又置昭儀、昭容、昭華,以代修華、修儀、修容。
又置中才人、充衣,以爲散位。
昭儀,漢元帝所制。
昭容,世祖所制。
昭華,魏明帝所制。
中才人,晉武帝所制。
充衣,前漢舊制。
太宗泰始元年,省淑妃、昭華、中才人、充衣,復置修華、修儀、修容、才人、良人。
三年,又省貴人,置貴姬,以備三夫人之數。
又置昭華,增淑容、承徽、列榮。
以淑媛、淑儀、淑容、昭華、昭儀、昭容、修華、修儀、修容爲九嬪。
婕妤、容華、充華、承徽、列榮凡五職,班亞九嬪。
美人、中才人、才人三職爲散役。
其後太宗留心後房,擬外百官,備位置內職。
列其名品於後。
後宮通尹,準錄尚書,紫極戶主,光興戶主。
官品第一〔各置一人,並銓六宮〕。
後宮列敘,準尚書令,銓六宮。
紫極中監尹,銓六宮。
光興中監尹,銓六宮。
宣融戶主,銓六宮。
紫極房帥,置一人。
光興房帥,置一人。
官品第二〔各置一人〕。
後宮司儀,準左僕射,銓人士。
後宮司政,準右僕射,銓人士。
參議女林,準銀青光祿,銓人士。
中臺侍御尹,銓六宮。
宣融便殿中監尹,銓六宮。
採藝房主,銓六宮。
南房主,銓六宮。
中藏女典,銓六宮。
典坊,銓六宮。
樂正,銓六宮。
內保,銓人士。
學林祭酒,銓人士。
昭陽房帥,置一人。
徽音房帥,置一人。
宣融房帥,置一人。
官品第三〔各置一人〕。
後宮都掌治職,置二人〔準左右丞,位比尚書,銓人士〕。
後宮殿中治職,置一人〔準左民尚書,銓人士〕。
後宮源典治職,置一人〔準祠部尚書,銓人士〕。
後宮谷帛治職,置一人〔準度支尚書〕。
中傅,置一人〔銓人士〕。
後宮校事女史,置一人〔銓人士〕。
紫極中監女史,置一人〔銓人士〕。
光興中監女史,置一人〔銓人士〕。
紫極房參事,置人無定數〔銓人士。
有限外〕。
宣融房參事,置人無定數〔銓人士。
有限外〕
益州刺史,漢武帝分梁州立,所治別見梁州,領郡二十九,縣一百二十八,戶五萬三千一百四十一,口二十四萬八千二百九十三。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七十。
蜀郡太守,秦立。
晉武帝太康中,改曰成都國,後復舊。
領縣五,戶一萬一千九百二,口六萬八百七十六。
成都令,漢舊縣。
郫令,漢舊縣。
繁縣令,漢舊縣。
鞞縣令,二漢、《晉太康地誌》並曰牛鞞,屬犍爲,何志晉穆帝度此。
永昌令,孝建二年,以僑戶立。
廣漢太守,漢高帝六年立。
《晉太康地誌》屬梁州。
領縣六,戶四千五百八十六,口二萬七千一百四十九。
去州陸六百。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雒縣令,漢舊縣。
什邡令,漢舊縣。
郪縣令,漢舊縣。
新都令,漢舊縣,晉武帝爲王國,太康六年省爲縣。
屬廣漢。
陽泉令,蜀分綿竹立。
伍城令,晉武帝咸寧四年立,太康六年省,七年又立。
何志劉氏立。
巴西太守,譙周《巴記》,建安六年,劉璋分巴郡墊江以上爲巴西郡。
徐志本南陽冠軍流民,寓入蜀漢,晉武帝立,非也。
本屬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
何志樑、益二州無此郡。
領縣九,戶四千九百五十四,口三萬三千三百四十六。
閬中令,漢舊縣,屬巴郡。
西充國令,《漢書地理志》,巴郡有充國縣。
《續漢郡國志》,和帝永元二年,分閬中立充國縣。
二志不同。
《晉太康地誌》有西南二充國,屬巴西。
南充國令,譙周《巴記》,初平六年,分充國爲南充國。
安漢令,舊縣,屬巴郡。
漢昌令,和帝永元中立。
晉興令,徐志不注置立。
平州令,晉武帝太康元年,以野民歸化立。
懷歸令,徐志不注置立。
益昌令,徐志不注置立。
梓潼太守,《晉太康地誌》劉氏分廣漢立。
本屬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永初郡國》又有漢德、新興,徐同。
徐雲,新興,義熙九年立。
漢德,舊縣。
案二漢並無漢德縣,《晉太康地誌》、王隱並有,疑是劉氏所立。
何益、樑二州無此郡。
領縣四,戶三千三十四,口二萬一千九百七十六。
涪令,漢舊縣,屬廣漢。
梓潼令,漢舊縣,屬廣漢。
西浦令,徐志義熙九年立。
萬安令,徐志舊縣。
二漢、晉並無。
巴郡太守,秦立。
領縣四,戶三千七百三十四,口一萬三千一百八十三。
去州內水一千八百,陸五百,外水二千二百。
去京都水六千。
江州令,漢舊縣。
臨江令,漢舊縣。
墊江令,漢舊縣,獻帝建安六年度巴西,劉禪建興十五年復舊。
枳令,漢舊縣。
遂寧太守,《永初郡國》有,何無,徐雲舊立。
領縣四,戶三千三百二十。
巴興令,徐志不注置立,疑是李氏所立。
德陽令,前漢無,
南豫州刺史,晉江左胡寇強盛,豫部殲覆,元帝永昌元年,刺史祖約始自譙城退還壽春。
成帝咸和四年,僑立豫州,庾亮爲刺史,治蕪湖。
鹹康四年,毛寶爲刺史,治邾城。
六年,荊州刺史庾翼鎮武昌,領豫州。
八年,庾懌爲刺史,又鎮蕪湖。
穆帝永和元年,刺史趙胤鎮牛渚。
二年,刺史謝尚鎮蕪湖。
四年,進壽春。
九年,尚又鎮歷陽。
十一年,進馬頭。
昇平元年,刺史謝奕戍譙。
哀帝隆和元年,刺史袁真自譙退守壽春。
簡文鹹安元年,刺〔史桓熙戍歷陽。
孝武寧康元年,刺〕史桓衝戍姑孰。
太元十年,刺史朱序戍馬頭。
十二年,刺史桓石虔戍歷陽。
安帝義熙二年,刺史劉毅戍姑孰。
宋武帝欲開拓河南,綏定豫土,九年,割揚州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屬豫州,豫基址因此而立。
十三年,刺史劉義慶鎮壽陽。
永初三年,分淮東爲南豫州,治歷陽。
淮西爲豫州。
文帝元嘉七年〔合二豫州爲一,十六年又分,二十二年又合,考武大明三年〕,又分。
五年,割揚州之淮南、宣城又屬焉。
徙治姑孰。
明帝泰始二年又合,而以淮南、宣城還揚州。
九月又分,還治歷陽。
三年五月,又合。
四年,以揚州之淮南、宣城爲南豫州,治宣城,五年罷。
時自淮以西,悉沒寇矣。
七年,復分歷陽、淮陰、南譙、南兗州之臨江立南豫州。
泰豫元年,以南汝陰度屬豫州,豫州之廬江度屬南豫州。
按淮東自永初至於大明,便爲南豫,雖乍有離合,而分立居多。
爰自泰始甫失淮西,復於淮東分立兩豫。
今南豫以淮東爲境,不復於此更列二州,覽者按此以淮東爲境,推尋便自得泰始兩豫分域也。
徐志領郡十三,縣六十一,戶三萬七千六百二,口二十一萬九千五百。
今領郡十九,縣九十一。
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歷陽太守,晉惠帝永興元年,分淮南立,屬揚州,安帝割屬豫州。
《永初郡國》唯有歷陽、烏江、龍亢三縣,何、徐又有酇、雍丘二縣。
今領縣五,戶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萬九千四百七十。
歷陽令,漢舊縣,屬九江。
烏江令,二漢無,《晉書》有烏江,《太康地誌》屬準南。
龍亢令,漢舊名,屬沛郡,《晉太康地誌》屬譙。
江左流寓立。
雍丘令,漢舊名,屬陳留。
流寓立,先屬泰山郡,文帝元嘉八年度。
酇令,漢屬沛,《晉太康地誌》屬譙。
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度。
南譙太守〔譙郡別見〕,晉孝武太元中,於淮南僑立郡縣,後割地誌鹹實土。
《郡國》又有酇縣,何、徐無。
今領縣六,戶四千四百三十二,口二萬二千三百五十八。
去州水五百四十,陸一百七十。
去京都水七百,陸五百。
山桑令,前漢屬沛,後漢屬汝南,《晉太康地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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