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帝諱義符,小字車兵,武帝長子也,母曰張夫人。
晉義熙二年,生於京口。
武帝晚無男,及帝生,甚悅。
年十歲,拜豫章公世子。
帝有旅力,善騎射,解音律。
宋臺建,拜宋世子。
元熙元年,進爲宋太子。
武帝受禪,立爲皇太子。
永初三年五月癸亥,武帝崩,是日,太子即皇帝位。
大赦。
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六月壬申,以尚書僕射傅亮爲中書監,司空徐羨之、領軍將軍謝晦及亮輔政。
戊子,太尉長沙王道憐薨。
秋九月丁未,有司奏武皇帝配南郊,武敬皇后配北郊。
冬十一月戊午,有星孛於營室。
十二月庚戌,魏軍克滑臺。
明年春正月己亥朔,大赦,改元爲景平元年。
文武進位二等。
辛丑,祀南郊。
虜將達奚卬破金墉,進圍虎牢。
毛德祖擊虜敗之,虜退而複合。
拓跋木末又遣安平公涉歸寇青州。
癸卯,河南郡失守。
乙卯,有星孛於東壁。
二月丁丑,太皇太后崩。
沮渠蒙遜、吐谷渾阿豺並遣使朝貢。
庚辰,爵蒙遜爲驃騎大將軍,封河西王。
以阿豺爲安西將軍、沙州刺史,封澆河公。
辛未,富陽人孫法光反,寇山陰,會稽太守褚淡之遣山陰令陸劭討敗之。
三月壬寅,孝懿皇后祔葬於興寧陵。
是月,高麗國遣使朝貢。
甲子,豫州刺史劉粹遣軍襲許昌,殺虜潁川太守庾龍。
乙丑,虜騎寇高平。
初,虜自河北之敗,請修和親。
及聞高祖崩,因復侵擾,河、洛之地騷然矣。
夏四月,檀道濟北征,次臨朐,焚虜攻具。
乙未,魏軍克虎牢,執司州刺史毛德祖以歸。
秋七月癸酉,尊所生張夫人爲皇太后。
丁丑,以旱,詔赦五歲刑以下罪人。
冬十月己未,有星孛於氐,指尾,貫攝提,向大角,仲月在危,季月掃天倉而後滅。
是歲,魏主拓跋嗣薨,子燾立。
十二月丙寅,省寧州之江陽、犍爲、安上三郡,合爲宋昌郡。
二年春二月癸巳朔,日有蝕之。
廢南豫州刺史廬陵王義真爲庶人,徙新安郡。
乙未,以皇弟義恭爲冠軍將軍,南豫州刺史。
乙巳,大風,天有五色雲,佔者以爲有兵。
高麗國遣使貢獻。
執政使使者誅義真於新安。
夏五月,江州刺史王弘、南兗州刺史檀道濟入朝。
帝居處所爲多過失。
乙酉,皇太后令曰:
王室不造,天禍未悔,先帝創業弗永,棄世登遐。
義符長嗣,屬當天位,不謂窮兇極悖,一至於此。
大行在殯,宇內哀惶,幸災肆於悖詞,喜容表於在戚。
至乃徵召樂府,鳩集伶官,優倡管絃,靡不備奏,珍羞甘膳,有加平日。
採擇媵御,產子就宮,鋋然無怍,醜聲四達。
及懿後崩背,重加天罰,親與左右執紼歌呼,推排梓宮,抃掌笑謔,殿省備聞。
加復日夜媟狎,羣小慢戲,興造千計,費用萬端,帑藏空虛,人力殫盡。
刑罰苛虐
廢帝諱昱,字德融,小字慧震,明帝長子也。
大明七年正月辛丑,生於衛尉府。
太宗諸子在孕,皆以《周易》筮之,即以所得之卦爲小字,故帝字慧震,其餘皇子亦如之。
泰始二年,立爲皇太子。
三年,始制太子改名昱。
安車乘象輅。
六年,出東宮。
又制太子元正朝賀,服袞冕九章衣。
泰豫元年四月己亥,太宗崩。
庚子,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天下。
尚書令袁粲、護軍將軍褚淵共輔朝政。
乙巳,以護軍將軍張永爲右光祿大夫,撫軍將軍安成王爲揚州刺史。
己酉,特進、右光祿大夫劉遵考改爲左光祿大夫。
五月丁巳,以吳興太守張岱爲益州刺史。
戊辰,緣江戍兵老疾者,悉聽還。
班劍依舊入殿。
六月壬辰,詔曰“夫興王經制,實先民隱,方求廣教,刑於四維。
朕以煢眇,夙膺寶曆,永言民政,未接聽覽,眷言乃顧,無忘鑑寐。
可遣大使分行四方,觀採風謠,問其疾苦。
令有咈民,法不便俗者,悉各條奏。
若守宰威恩可紀,廉勤允著,依事騰聞。
如獄訟誣枉,職事紕繆,惰公存私,害民利己者,無或隱昧。
廣納芻輿之議,博求獻藝之規。
巡省之道,務令精洽,深簡行識,俾若朕親覽焉”又詔曰“夫寢夢期賢,往誥垂美,物色求良,前書稱盛。
朕以沖昧,嗣膺寶業,思仰述聖猷,勉弘政道,興言多士,常想得人。
可普下牧守,廣加搜採。
其有孝友聞族,義讓光閭,或匿名屠釣,隱身耕牧,足以整厲澆風,扶益淳化者,凡厥一善,鹹無遺逸。
虛輪佇帛,俟聞嘉薦”京師雨水,詔賑恤二縣貧民。
乙巳,尊皇后曰皇太后,立皇后江氏。
秋七月戊辰,崇拜帝所生陳貴妃爲皇太妃。
閏月丁亥,罷宋安郡還屬廣興。
己丑,割南豫州南汝陰郡屬西豫州,西豫州廬江郡屬豫州。
甲辰,以新除徵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荊州刺史蔡興宗爲中書監、光祿大夫,安西將軍、郢州刺史沈攸之爲鎮西將軍、荊州刺史,南徐州刺史劉秉爲平西將軍、郢州刺史,新除太常建平王景素爲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
八月戊午,新除中書監、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蔡興宗薨。
冬十月辛卯,撫軍將軍劉韞有罪免官。
辛未,護軍將軍褚淵母憂去職。
十一月己亥,新除平西將軍、郢州刺史劉秉爲尚書左僕射。
辛丑,護軍將軍褚淵還攝本任。
芮芮國、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十二月,索虜寇義陽。
丁巳,司州刺史王瞻擊破之。
元徽元年春正月戊寅朔,改元,大赦天下。
壬寅,詔曰“夫緩法昭恩,裁風茂典,蠲憲貸眚,訓俗彝義。
朕臨馭宸樞,夤制氓宇,式存寬簡,思孚矜惠。
今開元肆宥,萬品惟新,凡茲流斥,宜均弘洗。
自元年以前貽罪徙放者,悉聽還本”二月乙亥,以晉熙王燮
前廢帝諱子業,小字法師,孝武帝長子也。
元嘉二十六年正月甲申生。
世祖鎮尋陽,子業留京邑。
三十年,世祖入伐元兇,被囚侍中下省,將見害者數矣,卒得無恙。
世祖踐祚,立爲皇太子。
始未之東宮,中庶子、二率併入直永福省。
大明二年,出居東宮。
四年,講《孝經》於崇正殿。
七年,加元服。
八年閏五月庚申,世祖崩,其日,太子即皇帝位。
大赦天下。
太宰江夏王義恭解尚書令,加中書監,驃騎大將軍柳元景加尚書令。
甲子,置錄尚書,太宰江夏王義恭錄尚書事。
驃騎大將軍柳元景加開府儀同三司。
丹陽尹永嘉王子仁爲南豫州刺史。
六月辛未,詔曰“朕以眇身,夙紹洪業,敬御天威,欽對靈命。
仰遵凝緒,日鑑前圖,實可以拱默守成,詒風長世。
而寶位告始,萬宇改屬,惟德弗明,昧於大道。
思宣睿範,引茲簡恤,可具詢執事,詳訪民隱。
凡曲令密文,繁而傷治,關市僦稅,事施一時,而奸吏舞文,妄興威福,加以氣緯舛互,偏頗滋甚。
宜其寬徭輕憲,以救民切。
御府諸署,事不須廣,雕文篆刻,無施於今。
悉宜並省,以酧氓願。
藩王貿貨,壹皆禁斷。
外便具條以聞”戊寅,以豫州之淮南郡復爲南樑郡,復分宣城還置淮南郡。
庚辰,以南海太守袁曇遠爲廣州刺史。
秋七月己亥,鎮軍將軍、雍州刺史晉安王子勳改爲江州刺史,中護軍宗愨爲安西將軍、雍州刺史,鎮北將軍、徐州刺史湘東王彧爲護軍將軍,中軍將軍義陽王昶爲徵北將軍、徐州刺史。
庚戌,婆皇國遣使獻方物。
崇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乙卯,罷南北二馳道。
孝建以來所改制度,還依元嘉。
丙辰,追崇獻妃爲獻皇后。
乙丑,撫軍將軍、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解領司徒。
八月丁卯,領軍將軍王玄謨爲鎮北將軍、青、冀二州刺史。
己巳,以青、冀二州刺史蕭惠開爲益州刺史。
己丑,皇太后崩。
京師雨水。
庚子,遣御史與官長隨宜賑恤。
九月辛丑,護軍將軍湘東王彧爲領軍將軍。
癸卯,以尚書僕射劉遵考爲特進、右光祿大夫。
乙卯,文穆皇后祔葬景寧陵。
冬十月甲戌,太常建安王休仁爲護軍將軍。
戊寅,輔國將軍宗越爲司州刺史。
庚辰,原除揚、南徐州大明七年逋租。
十二月乙酉,以尚書右僕射顏師伯爲尚書左僕射。
壬辰,以王畿諸郡爲揚州,以揚州爲東揚州。
癸巳,以車騎將軍、揚州刺史豫章王子尚爲司徒、揚州刺史。
去歲及是歲,東諸郡大旱,甚者米一升數百,京邑亦至百餘,餓死者十有六七。
孝建以來,又立錢署鑄錢,百姓因此盜鑄,錢轉僞小,商貨不行。
永光元年春正月乙未朔,改元彧,大赦天下。
乙巳,省諸州臺傳。
戊午,以領軍將軍
太宗明皇帝諱彧,字休炳,小字榮期,文帝第十一子也。
元嘉十六年十月戊寅生。
二十五年,封淮陽王,食邑二千戶。
二十九年,改封湘東王。
元兇弒立,以爲驍騎將軍,加給事中。
世祖踐阼,爲祕書監,遷冠軍將軍、南蘭陵下邳二郡太守,領石頭戍事。
孝建元年,徙爲南彭城、東海二郡太守,將軍如故,鎮京口。
其年,徵爲中護軍。
二年,遷侍中,領遊擊將軍。
三年,徙衛尉,侍中如故。
又爲左衛將軍,衛尉如故。
大明元年,轉中護軍,衛尉如故。
三年,爲都官尚書,領遊擊將軍,衛尉如故。
七年,遷領軍將軍。
八年,出爲使持節、都督徐兗二州豫州之樑郡諸軍事、鎮北將軍、徐州刺史,給鼓吹一部。
其年,徵爲侍中、護軍將軍。
未拜,復爲領軍將軍,侍中如故。
永光元年,又出爲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南豫豫司江四州揚州之宣城諸軍事、衛將軍、南豫州刺史,鎮姑孰。
又徙爲都督雍樑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諸軍事、寧蠻校尉、雍州刺史,持節、常侍、將軍如故。
未拜,複本位。
尋以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廢帝景和末,上入朝,被留停都。
廢帝誅害宰輔,殺戮大臣,恆慮有圖之者,疑畏諸父,並拘之殿內,遇上無禮,事在《文諸王傳》。
遂收上付廷尉,一宿被原。
將加禍害者,前後非一。
既而害上意定,明旦便應就禍。
上先已與腹心阮佃夫、李道兒等密共合謀。
於時廢帝左右常慮禍及,人人有異志。
唯有直皞將軍宗越、譚金、童太一等數人爲其腹心,並虓虎有幹力,在殿省久,衆並畏服之,故莫敢動。
是夕,越等並外宿。
佃夫、道兒因結壽寂之等殞廢帝於後堂,十一月二十九日夜也。
事定,上未知所爲。
建安王休仁便稱臣奉引升西堂,登御坐,召見諸大臣。
於時事起倉卒,上失履,跣至西堂,猶著烏帽。
坐定,休仁呼主衣以白帽代之,令備羽儀。
雖未即位,凡衆事悉稱令書施行。
己未,司徒揚州刺史豫章王子尚、山陰公主並賜死。
宗越、譚金、童太一謀反伏誅。
十二月庚申朔,令書以司空東海王禕爲中書監、太尉,鎮軍將軍、江州刺史晉安王子勳進號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癸亥,以新除驃騎大將軍建安王休仁爲司徒、尚書令、揚州刺史,鎮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山陽王休祐進號驃騎大將軍、荊州刺史。
崇憲衛尉桂陽王休範爲鎮北將軍、南徐州刺史。
乙丑,改封安陸王子綏爲江夏王。
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寅,上即皇帝位。
詔曰:
高祖武皇帝德洞四瀛,化綿九服。
太祖文皇帝以大明定基。
世祖孝武皇帝以下武寧亂。
日月所照,梯山航海。
風雨所均,削衽襲帶。
所以業固盛漢,聲溢隆周。
子業兇嚚自天,忍悖成
順皇帝諱準,字仲謀,小字智觀,明帝第三子也。
泰始五年七月癸丑生。
七年,封安成王,食邑三千戶。
仍拜撫軍將軍,置佐史。
廢帝即位,爲揚州刺史。
元徽二年,進號車騎將軍、都督揚、南豫二州諸軍事,給鼓吹一部,刺史如故。
四年,又進號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班劍三十人,都督、刺史如故。
元徽五年七月戊子夜,廢帝殞,奉迎王入居朝堂。
壬辰,即皇帝位。
升明元年,改元,大赦天下,賜文武位二等。
甲午,鎮軍將軍齊王出鎮東城,輔政作相。
丙申,詔曰“露臺息構,義光漢德。
雉裘焚制,事隆晉道。
故以檢奢軌化,敦儉馭俗。
頃甸服未靜,師旅連年,委蓄屢空,勞敝莫偃。
而丹雘之飾,糜耗難訾,寶賂之費,徵賦靡計。
今車服儀制,實宜約損,使徽章有序,勿得侈溢。
可罷省御府二署。
凡工麗雕鐫,傷風毀治,一皆禁斷。
庶永昭憲則,弘茲始政”徵西大將軍、荊州刺史沈攸之進號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尚書左僕射、中領軍、鎮軍將軍、南兗州刺史齊王爲司空、錄尚書事、驃騎大將軍,刺史如故。
中書令、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撫軍將軍劉秉爲尚書令,加中軍將軍。
鎮西將軍、郢州刺史晉熙王燮爲撫軍將軍、揚州刺史。
南陽王翽爲郢州刺史。
辛丑,尚書右僕射王僧虔爲尚書僕射,右衛將軍劉韞爲中領軍,金紫光祿大夫王琨爲右光祿大夫。
給司徒齊王錢五百萬,布五千匹。
癸卯,車駕謁太廟。
丙午,以安西參軍明慶符爲青、冀二州刺史,武陵王贊爲郢州刺史,新除郢州刺史南陽王翽爲湘州刺史,司空、南兗州刺史齊王改領南徐州刺史,徵虜將軍李安民爲南兗州刺史。
雍州大水,八月壬子,遣使賑恤,蠲除稅調。
以驃騎長史劉澄之爲南豫州刺史。
山陽太守於天寶、新吳縣子秦立有罪,下獄死。
戊午,改平準署。
辛酉,以宣城太守李靈謙爲兗州刺史。
癸亥,司徒袁粲鎮石頭。
丁卯,原除元年以前逋調。
復郡縣祿田。
戊辰,崇拜帝所生陳昭華爲皇太妃。
庚午,司空長史謝朏、衛軍長史江斅、中書侍郎褚炫、武陵王文學劉候入直殿省,參侍文義。
齊王固讓司空,庚辰,以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九月己丑,詔曰“昔聖王既沒,淳風已衰,龜書永湮,龍圖長祕。
故三代之末,德刑相擾。
世淪物競,道陂人諛。
然猶正士比轂,奇才接軫。
朕襲運金樞,纂靈瑤極,負扆巡政,日晏忘疲,永言興替,望古盈慮。
姬、夏典載,猶傳緗帙,漢、魏余文,布在方冊。
故元封興茂才之制,地節創獨行之品。
振維務本,存乎得人。
今可宣下州郡,搜揚幽仄,摽採鄉邑,隨名薦上。
朕將親覽,甄其茂異。
庶野無遺彥,永激遐
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則《春秋》是也,言則《尚書》是也。
至於楚《書》、鄭《志》、晉《乘》、楚《杌》之篇,皆所以昭述前史,俾不泯於後。
司馬遷制一家之言,始區別名題。
至乎禮儀刑政,有所不盡。
乃於紀傳之外,創立八書。
片文只事,鴻纖備舉。
班氏因之,靡違前式,網羅一代,條流遂廣。
《律歷》、《禮樂》,其名不變,以《天官》爲《天文》,改《封禪》爲《郊祀》,易《貨殖》、《平準》之稱,革《河渠》、《溝洫》之名。
綴孫卿之辭,以述《刑法》。
採孟軻之書,用序《食貨》。
劉向《鴻範》,始自《春秋》。
劉歆《七略》,儒墨異部,朱贛博採風謠,尤爲詳洽。
固並因仍,以爲三志。
而《禮樂》疏簡,所漏者多,典章事數,百不記一。
《天文》雖爲該舉,而不言天形,致使三天之說,紛然莫辨。
是故蔡邕於朔方上書,謂宜載述者也。
漢興,接秦坑儒之後,典墳殘缺,耆生碩老,常以亡逸爲慮。
劉歆《七略》,固之《藝文》,蓋爲此也。
河自龍門東注,橫被中國,每漂決所漸,寄重災深,堤築之功,勞役天下。
且關、洛高塏,地少川源,是故鎬、酆、潦、潏,鹹入禮典。
漳、滏、鄭、白之饒,溝渠沾溉之利,皆民命所祖,國以爲天,《溝洫》立志,亦其宜也。
世殊事改,於今可得而略。
竊以班氏《律歷》,前事已詳,自楊偉改創《景初》,而《魏書》闕志。
及元嘉重造新法,大明博議回改。
自魏至宋,宜入今書。
班固《禮樂》、《郊祀》,馬彪《祭祀》、《禮儀》,蔡邕《朝會》,董巴《輿服》,並各立志。
夫禮之所苞,其用非一,郊祭朝饗,匪雲別事,旗章服物,非禮而何。
今總而裁之,同謂《禮志》。
《刑法》、《食貨》,前說已該,隨流派別,附之紀傳。
《樂經》殘缺,其來已遠。
班氏所述,政抄舉《樂記》。
馬彪《後書》,又不備續。
至於八音衆器,並不見書,雖略見《世本》,所闕猶衆。
爰及《雅》《鄭》,謳謠之節,一皆屏落,曾無概見。
郊廟樂章,每隨世改,雅聲舊典,鹹有遺文。
又案今鼓吹鐃歌,雖有章曲,樂人傳習,口相師祖,所務者聲,不先訓以義。
今樂府鐃歌,校漢、魏舊曲,曲名時同,文字永異,尋文求義,無一可了。
不知今之鐃章,何代曲也。
今《志》自郊廟以下,凡諸樂章,非淫哇之辭,並皆詳載。
《天文》、《五行》,自馬彪以後,無復記錄。
何書自黃初之始,徐志肇義熙之元。
今以魏接漢,式遵何氏。
然則自漢高帝五年之首冬,暨宋順帝升明二年之孟夏,二辰六沴,甲子無差。
聖帝哲王,鹹有瑞命之紀。
蓋所以神明寶位,幽贊禎符,欲使逐鹿弭謀,窺覬不
宋武帝永初元年十月辛丑,熒惑犯進賢。
佔曰“進賢官誅”十一月乙卯,熒惑犯填星於角。
佔曰“爲喪,大人惡之”一曰“兵起”十二月庚子,月犯熒惑於亢。
佔曰“爲內亂”一曰“貴人憂。
角爲天門,亢爲朝廷”三年五月,宮車晏駕。
七月,太傅長沙景王道憐薨。
索頭攻略青、司、兗三州。
於是禁兵大出,是後司徒徐羨之、尚書令傅亮、領軍謝晦等廢少帝,內亂之應。
永初元年十二月甲辰,月犯南鬥。
佔曰“大臣憂”三年七月,長沙王薨。
索虜寇青、司二州,大軍出救。
永初二年六月甲申,太白晝見。
佔“爲兵喪,爲臣強”三年五月,宮車晏駕。
尋遣兵出救青、司。
其後徐羨之等秉權,臣強之應也。
永初二年六月乙酉,熒惑犯氐。
乙巳,犯房。
佔曰“氐爲宿宮,房爲明堂,人主有憂。
房又爲將相,將相有憂。
氐、房又兗、豫分”三年五月,宮車晏駕。
七月,長沙王薨,王領兗州也。
景平元年,廬陵王義真廢,王領豫州也。
永初二年十月,太白犯填星於亢。
亢,兗州分,又爲鄭。
佔曰“大星有大兵,金土合爲內兵”三年,索頭攻略青、冀、兗三州,禁兵大出,兗州失守,虎牢沒。
永初三年正月丁卯,月犯南鬥,佔同元年。
一曰“女主當之”二月辛卯,有星孛於虛危,向河津,掃河鼓。
佔曰“爲兵喪”五月,宮車晏駕。
明年,遣軍救青、司。
二月,太后蕭氏崩。
永初三年二月壬辰,填星犯亢。
佔曰“諸侯有失國者,民多流亡”一曰“廷臣爲亂。
亢,兗州分,又爲鄭”其年,索頭攻圍司、兗,兗州刺史徐琰委守奔敗,司州刺史毛德祖距守陷沒,緣河吏民,多被侵略。
永初三年三月壬戌,月犯南鬥,佔同正月。
五月丙午,犯軒轅。
佔曰“女主當之”六月辛巳,月犯房。
佔曰“將相有憂,豫州有災”癸巳,犯歲星於昴。
佔曰“趙、魏兵饑”其年,虜攻略青、兗、司三州。
廬陵王義真廢,王領豫州也。
二月,太后蕭氏崩。
元嘉三年,司徒徐羨之等伏誅。
永初三年九月癸卯,熒惑經太微犯左執法。
己未,犯右執法,佔悉同上。
十月癸酉,太白犯南鬥。
佔曰“國有兵事,大臣有反者”辛巳,熒惑犯進賢。
佔曰“進賢官誅”明年,師出救青、司。
景平二年,徐羨之等廢帝徙王。
元嘉三年,羨之及傅亮、謝晦悉誅。
永初三年十一月戊午,有星孛於室壁。
佔曰“爲兵喪”明年,兵救青、司。
二月,太后蕭氏崩。
營室,內宮象也。
永初三年十一月癸亥,月犯亢、氐。
佔曰“國有憂”十二月戊戌,熒惑犯房。
房爲明堂,王者惡之。
一曰“將相憂”景平二年,羨之等廢帝,因害之。
元嘉三年,羨之等伏誅。
少帝景平元年正月乙卯,有星孛於
昔八卦兆而天人之理著,九疇序而帝王之應明。
雖可以知從德獲自天之祐,違道陷神聽之罪,然未詳舉徵效,備考幽明,雖時列鼎雉庭谷之異,然而未究者衆矣。
至於鑑悟后王,多有所闕。
故仲尼作《春秋》,具書祥眚,以驗行事。
是則九疇陳其義於前,《春秋》列其效於後也。
逮至伏生創紀《大傳》,五行之體始詳。
劉向廣演《洪範》,休咎之文益備。
故班固斟酌《經》、《傳》,詳紀條流,誠以一王之典,不可獨闕故也。
夫天道雖無聲無臭,然而應若影響,天人之驗,理不可誣。
司馬彪纂集光武以來,以究漢事。
王沈《魏書》志篇闕,凡厥災異,但編帝紀而已。
自黃初以降,二百餘年,覽其災妖,以考之事,常若重規沓矩,不謬前說。
又高堂隆、郭景純等,據經立辭,終皆顯應。
闕而不序,史體將虧。
今自司馬彪以後,皆撰次論序,斯亦班固遠採《春秋》,舉遠明近之例也。
又按言之不從,有介蟲之孽,劉歆以爲毛蟲。
視之不明,有蠃蟲之孽,劉歆以爲羽蟲。
按《月令》,夏蟲羽,秋蟲毛,宜如歆說,是以舊史從之。
五行精微,非末學所究。
凡已經前議者,並即其言以釋之。
未有舊說者,推準事理,以俟來哲。
《五行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奸謀,則木不曲直,謂木失其性而爲災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
厥咎狂,厥罰恆雨,厥極惡。
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
惟金沴木”班固曰“蓋工匠爲輪矢者多傷敗,及木爲變怪”皆爲不曲直也。
木不曲直:
魏文帝黃初六年正月,雨,木冰。
按劉歆說,木不曲直也。
劉向曰“冰者陰之盛,木者少陽,貴臣象也。
此人將有害,則陰氣脅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年六月,利成郡兵蔡方等殺太守徐質,據郡反,多所脅略,並聚亡命。
遣二校尉與青州刺史共討平之。
太守,古之諸侯,貴臣有害之應也。
一說以木冰爲甲兵之象。
是歲,既討蔡方。
又八月,天子自將以舟師徵吳,戎卒十餘萬,連旍數百里,臨江觀兵。
晉元帝太興三年二月辛未,雨,木冰。
後二年,周顗、戴淵、刁協、劉隗皆遇害,與《春秋》同事,是其應也。
一曰,是后王敦攻京師,又其象也。
晉穆帝永和八年正月乙巳,雨,木冰。
是年,殷浩北伐。
明年,軍敗。
十年,廢黜。
又曰,荀羨、殷浩北伐,桓溫入關之象也。
晉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十二月乙巳,雨,木冰。
明年二月,王恭爲北蕃。
八月,庾楷爲西蕃。
九月,王國寶爲中書令,尋加領軍將軍。
十七年,殷仲堪爲荊州。
雖邪正異規,而終同摧滅,是其
徐羨之,字宗文,東海郯人也。
祖寧,尚書吏部郎,江州刺史,未拜卒。
父祚之,上虞令。
羨之少爲王雅太子少傅主簿,劉牢之鎮北功曹,尚書祠部郎,不拜,桓修撫軍中兵曹參軍。
與高祖同府,深相親結。
義旗建,高祖版爲鎮軍參軍,尚書庫部郎,領軍司馬。
與謝混共事,混甚知之。
補琅邪王大司馬參軍,司徒左西屬,徐州別駕從事史,太尉諮議參軍。
義熙十一年,除鷹揚將軍、琅邪內史,仍爲大司馬從事中郎,將軍如故。
高祖北伐,轉太尉左司馬,掌留任,以副貳劉穆之。
初,高祖議欲北伐,朝士多諫,唯羨之默然。
或問何獨不言,羨之曰“吾位至二品,官爲二千石,志願久充。
今二方已平,拓地萬里,唯有小羌未定,而公寢食不忘。
意量乖殊,何可輕豫”劉穆之卒,高祖命以羨之爲吏部尚書、建威將軍、丹陽尹,總知留任,甲仗二十人出入。
轉尚書僕射,將軍、尹如故。
十四年,大司馬府軍人朱興妻周坐息男道扶年三歲,先得癇病,周因其病發,掘地生埋之,爲道扶姑女所告,正周棄市刑。
羨之議曰“自然之愛,虎狼猶仁。
周之兇忍,宜加顯戮。
臣以爲法律之外,故尚弘物之理。
母之即刑,由子明法,爲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
雖伏法者當罪,而在宥者靡容。
愚謂可特申之遐裔”從之。
高祖踐阼,進號鎮軍將軍,加散騎常侍。
上初即位,思佐命之功,詔曰“散騎常侍、尚書僕射、鎮軍將軍、丹陽尹徐羨之,監江州豫州之西陽新蔡諸軍事、撫軍將軍、江州刺史華容侯王弘,散騎常侍、護軍將軍作唐男檀道濟,中書令、領太子詹事傅亮,侍中、中領軍謝晦,前左將軍、江州刺史宜陽侯檀韶,使持節、雍樑南北秦四州荊州之河北諸軍事、後將軍、雍州刺史關中侯趙倫之,使持節、督北徐兗青三州諸軍事、徵虜將軍、北徐州刺史南城男劉懷慎,散騎常侍、領太子左衛率新淦侯王仲德,前冠軍將軍、北青州刺史安南男向彌,左衛將軍灄陽男劉粹,使持節、南蠻校尉佷山子到彥之,西中郎司馬南郡宜陽侯張邵,參西中郎將軍事、建威將軍、河東太守資中侯沈林子等,或忠規遠謀,扶贊洪業。
或肆勤樹績,弘濟艱難。
經始圖終,勳烈惟茂,並宜與國同休,饗茲大賚。
羨之可封南昌縣公,弘可華容縣公,道濟可改封永修縣公,亮可建城縣公,晦可武昌縣公,食邑各二千戶。
韶可更增邑二千五百戶,仲德可增邑二千二百戶。
懷慎、彥之各進爵爲侯,粹改封建安縣侯,並增邑爲千戶。
倫之可封霄城縣侯,食邑千戶。
邵可封臨沮縣伯,林子可封漢壽縣伯,食邑六百戶。
開國之制,率遵舊章”
羨之遷尚書令、揚州刺史,加散騎常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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