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承执事枉驾,以贵乡诸先生之命,属为贺相国冯公寿文,且云本之相国意,又述相国尝称弘撰文为不戾于古法。
此虽弘撰所惶悚不敢当,而知己之谊,则有中心藏之而不忘者。
即当欣跃操觚,竭其所蓄,直写相国硕德伟抱、辅世长民之大略,以求得相国之欢。
然而审之于己,度之于世,皆有所不可。
故敢敬陈其愚,唯执事详察焉。
弘撰以衰病之人,谬叨荐举,尝具词控诸本省抚军,转咨吏部,不允;嗣又奉旨严催,不得已,强勉匍匐以来京师;复具词令小儿抱呈吏部,又不允。
借居昊天寺僧舍,僵卧一榻。
两月以来,未尝出寺门一步。
即大人先生有忘贵惠顾者,皆不能答拜,特令小儿持一刺,诣门称谢而已。
须白齿危,两目昏花,不能作楷书,意欲临期尚复陈情,冀幸于万一,蒙天子之矜怜,而放还田里。
夫贺相国之寿,非细故也。
诸先生或在翰苑,或在台省,或在部司,皆闻望素著,人人属耳目焉。
公为屏障以为相国寿,则其文必传视都下,非可以私藏巾笥者也。
弘撰进而不能应天子之诏,乃退而作贺相国之寿文,无论学疏才短、不能揄扬相国之德,即朝廷宽厚之恩,亦未必以此为罪。
而揆之于法,既有所不合,揣之于心,亦有所不安。
甚至使不知者,以弘撰于相国素不识面,今一旦为此文,疑为夤缘相国之门,希图录用,欺世盗名,将必有指摘之及。
不但文不足为相国重,而且重为相国累,此弘撰之所以逡巡而不敢承也。
即执事代为弘撰筹之,亦岂有不如是者哉!
不然,操天下文章之柄,为天子教育人才,天下之士,望之如泰山北斗,伏谒门下者,咸思得邀相国之一盼为荣。
其间负名位而擅词华者,固繁有徒,而相国独属意于贱子,身非木石,岂不有心识此义者,而顾推委而不为,有此人情也乎?所谓韩愈亦人耳,所行如此,欲以何求耶?是用直布腹心,惟执事裁之谅之。
并乞上告相国:倘邀惠于相国,得归老华山,为击壤之民,以遂其畎亩作息之愿,午夜一灯,晓窗万字,其不能忘相国之德,将以传之纪载而形之歌咏者,必有在矣。
燕山易水,共闻斯语。
唯执事图之。
君钱塘袁氏,讳枚,字子才。
其仕在官,有名绩矣。
解官后,作园江宁西城居之,曰“随园”。
世称随园先生,乃尤著云。
祖讳锜,考讳滨,叔父鸿,皆以贫游幕四方。
君之少也,为学自成。
年二十一,自钱塘至广西,省叔父于巡抚幕中。
巡抚金公鉷一见异之,试以《铜鼓赋》,立就,甚瑰丽。
会开博学鸿词科,即举君。
时举二百馀人,惟君最少。
及试,报罢。
中乾隆戊午科顺天乡试,次年成进士,改庶吉士。
散馆,又改发江南为知县;最后调江宁知县。
江宁故巨邑,难治。
时尹文端公为总督,最知君才;君亦遇事尽其能,无所回避,事无不举矣。
既而去职家居,再起,发陕西;甫及陕,遭父丧归,终居江宁。
君本以文章入翰林有声,而忽摈外;及为知县,著才矣,而仕卒不进。
自陕归,年甫四十,遂绝意仕宦,尽其才以为文辞歌诗。
足迹造东南,山水佳处皆遍。
其瑰奇幽邈,一发于文章,以自喜其意。
四方士至江南,必造随园投诗文,几无虚日。
君园馆花竹水石,幽深静丽,至棂槛器具,皆精好,所以待宾客者甚盛。
与人留连不倦,见人善,称之不容口。
后进少年诗文一言之美,君必能举其词,为人诵焉。
君古文、四六体,皆能自发其思,通乎古法。
于为诗,尤纵才力所至,世人心所欲出不能达者,悉为达之;士多仿其体。
故《随园诗文集》,上自朝廷公卿,下至市井负贩,皆知贵重之。
海外琉球有来求其书者。
君仕虽不显,而世谓百馀年来,极山林之乐,获文章之名,盖未有及君也。
君始出,试为溧水令。
其考自远来县治。
疑子年少,无吏能,试匿名访诸野。
皆曰:“吾邑有少年袁知县,乃大好官也。
”考乃喜,入官舍。
在江宁尝朝治事,夜召士饮酒赋诗,而尤多名迹。
江宁市中以所判事作歌曲,刻行四方,君以为不足道,后绝不欲人述其吏治云。
君卒于嘉庆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年八十二。
夫人王氏无子,抚从父弟树子通为子。
既而侧室钟氏又生子迟。
孙二:曰初,曰禧。
始,君葬父母于所居小仓山北,遗命以己祔。
嘉庆三年十二月乙卯,祔葬小仓山墓左。
桐城姚鼐以君与先世有交,而鼐居江宁,从君游最久。
君殁,遂为之铭曰:
粤有耆庞,才博以丰。
出不可穷,匪雕而工。
文士是宗,名越海邦。
蔼如其冲,其产越中。
载官倚江,以老以终。
两世阡同,铭是幽宫。
双溪归后十日,借一青、仲孚、应宿,观披雪之瀑。
水源出乎西山,东流两石壁之隘,隘中陷为石潭,大腹合口若罂,瀑坠罂中,奋而再起,飞沫散雾,蛇折雷奔,乃至平地。
其地南距县治七八里,西北距双溪亦七八里;中间一岭,而山林之幽邃,水石之峭厉,若故为诡愕以相变焉者。
是吾邑之奇也。
石潭壁上有刻文曰:“敷阳王孚信道、建安陈信臣、荣阳张晓子厚、合淝皇甫升。
绍圣而子正月甲寅。
”凡三十六字。
信臣、皇甫、甲寅之下,各有二字损焉。
以兹瀑之近依县治,而余昔尝来游,未及至而返。
后二十馀年,及今乃履其地,人前后观兹瀑者多矣,未有言见北宋人题名者,至余辈乃发出之。
人事得失之难期,而物显晦之无常也往往若此,余以是慨然而复记之。
昆山徐健庵先生,筑楼于所居之后,凡七楹。
间命工斫木为橱,贮书若干万卷,区为经史子集四种。
经则传注义疏之书附焉,史则日录、家乘、山经、野史之书附焉,子则附以卜筮、医药之书,集则附以乐府诗馀之书。
凡为橱者七十有二,部居类汇,各以其次,素标缃帙,启钥灿然。
于是先生召诸子登斯楼而诏之曰:“吾何以传女曹哉?吾徐先世,故以清白起家,吾耳目濡染旧矣。
盖尝慨夫为人之父祖者,每欲传其土田货财,而子孙未必能世富也;欲传其金玉珍玩、鼎彝尊斝之物,而又未必能世宝也;欲传其园池台榭、舞歌舆马之具,而又未必能世享其娱乐也。
吾方以此为鉴。
然则吾何以传女曹哉?”因指书而欣然笑曰:“所传者惟是矣!”遂名其楼为“传是”,而问记于琬。
琬衰病不及为,则先生屡书督之,最后复于先生曰:
甚矣,书之多厄也!由汉氏以来,人主往往重官赏以购之,其下名公贵卿,又往往厚金帛以易之,或亲操翰墨,及分命笔吏以缮录之。
然且裒聚未几,而辄至于散佚,以是知藏书之难也。
琬顾谓藏之之难不若守之之难,守之之难不若读之之难,尤不若躬体而心得之之难。
是故藏而勿守,犹勿藏也;守而弗读,犹勿守也。
夫既已读之矣,而或口与躬违,心与迹忤,采其华而忘其实,是则呻占记诵之学所为哗众而窃名者也,与弗读奚以异哉!
古之善读书者,始乎博,终乎约,博之而非夸多斗靡也,约之而非保残安陋也。
善读书者根柢于性命而究极于事功:沿流以溯源,无不探也;明体以适用,无不达也。
尊所闻,行所知,非善读书者而能如是乎!
今健庵先生既出其所得于书者,上为天子之所器重,次为中朝士大夫之所矜式,藉是以润色大业,对扬休命,有馀矣,而又推之以训敕其子姓,俾后先跻巍科,取宦仕,翕然有名于当世,琬然后喟焉太息,以为读书之益弘矣哉!循是道也,虽传诸子孙世世,何不可之有?
若琬则无以与于此矣。
居平质驽才下,患于有书而不能读。
延及暮年,则又跧伏穷山僻壤之中,耳目固陋,旧学消亡,盖本不足以记斯楼。
不得已勉承先生之命,姑为一言复之,先生亦恕其老誖否耶?
苏子瞻谓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是不然。
秦之乱天下之法,无待于李斯,斯亦未尝以其学事秦。
当秦之中叶,孝公即位,得商鞅任之。
商鞅教孝公燔《诗》、《书》,明法令,设告坐之过,而禁游宦之民。
因秦国地形便利,用其法,富强数世,兼并诸侯,迄至始皇。
始皇之时,一用商鞅成法而已,虽李斯助之,言其便利,益成秦乱,然使李斯不言其便,始皇固自为之而不厌。
何也?秦之甘于刻薄而便于严法久矣,其后世所习以为善者也。
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非是不足以中侈君张吾之宠。
是以尽舍其师荀卿之学,而为商鞅之学;扫去三代先王仁政,而一切取自恣肆以为治,焚《诗》、《书》,禁学士,灭三代法而尚督责,斯非行其学也,趋时而已。
设所遭值非始皇、二世,斯之术将不出于此,非为仁也,亦以趋时而已。
君子之仕也,进不隐贤;小人之仕也,无论所学识非也,即有学识甚当,见其君国行事,悖谬无义,疾首颦蹙于私家之居,而矜夸导誉于朝庭之上,知其不义而劝为之者,谓天下将谅我之无可奈何于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将丧国家而为之者,谓当吾身容可以免也。
且夫小人虽明知世之将乱,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而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固有终身安享荣乐,祸遗后人,而彼宴然无与者矣。
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诛恶人,亦有时而信也邪!《易》曰:“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
”其能视且履者幸也,而卒于凶者,益其自取邪!
且夫人有为善而受教于人者矣,未闻为恶而必受教于人者也。
荀卿述先王而颂言儒效,虽间有得失,而大体得治世之要。
而苏氏以李斯之害天下罪及于卿,不亦远乎?行其学而害秦者,商鞅也;舍其学而害秦者,李斯也。
商君禁游宦,而李斯谏逐客,其始之不同术也,而卒出于同者,岂其本志哉!宋之世,王介甫以平生所学,建熙宁新法,其后章惇、曾布、张商英、蔡京之伦,曷尝学介甫之学耶?而以介甫之政促亡宋,与李斯事颇相类。
夫世言法术之学足亡人国,固也。
吾谓人臣善探其君之隐,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者,其为人尤可畏哉!尤可畏哉!
出夷陵州治,西北陆行二十里,濒大江之左,所谓下牢之关也。
路狭不可行,舍舆登舟。
舟行里许,闻水声汤汤,出于两崖之间。
复舍舟登陆,循仄径曲折以上。
穷山之巅,则又自上缒危滑以下。
其下地渐平,有大石覆压当道,乃伛俯径石腹以出。
出则豁然平旷,而石洞穹起,高六十馀尺,广可十二丈。
二石柱屹立其口,分为三门,如三楹之室焉。
中室如堂,右室如厨,左室如别馆。
其中一石,乳而下垂,扣之,其声如钟。
而左室外小石突立正方,扣之如磬。
其地石杂以土,撞之则逄逄然鼓音。
背有石如床,可坐,予与二三子浩歌其间,其声轰然,如钟磬助之响者。
下视深溪,水声泠然出地底。
溪之外翠壁千寻,其下有径,薪采者负薪行歌,缕缕不绝焉。
昔白乐天自江州司马徙为忠州剌史,而元微之适自通州将北还,乐天携其弟知退,与微之会于夷陵,饮酒欢甚,留连不忍别去,因共游此洞,洞以此三人得名。
其后欧阳永叔暨黄鲁直二公皆以摈斥流离,相继而履其地,或为诗文以纪之。
予自顾而嘻,谁摈斥予乎?谁使予之流离而至于此乎?偕予而来者,学使陈公之子曰伯思、仲思。
予非陈公,虽欲至此无由,而陈公以守其官未能至,然则其至也,其又有幸有不幸邪?
夫乐天、微之辈,世俗之所谓伟人,能赫然取名位于一时,故凡其足迹所经,皆有以传于后世,而地得因人以显。
若予者,虽其穷幽陟险,与虫鸟之适去适来何异?虽然,山川之胜,使其生于通都大邑,则好游者踵相接也;顾乃置之于荒遐僻陋之区,美好不外见,而人亦无以亲炙其光。
呜呼!此岂一人之不幸也哉!”
先生金姓,采名,若采字,吴县诸生也。
为人倜傥高奇,俯视一切。
好饮酒,善衡文,评书议论皆发前人所未发。
时有以讲学闻者,先生辄起而排之,于所居贯华堂设高座,召徒讲经。
经名“圣自觉三昧”,稿本自携自阅,秘不示人。
每升座开讲,声音洪亮,顾盼伟然。
凡一切经史子集笺疏训诂,与夫释道内外诸典,以及稗官野史、九彝八蛮之所记载,无不供其齿颊,纵横颠倒,一以贯之,毫无剩义。
座下缁白四众,顶礼膜拜,叹未曾有。
先生则抚掌自豪,虽向时讲学者闻之,攒眉浩叹。
不顾也。
生平与王斫山交最善。
斫山固侠者流,一日以千金与先生,曰:“君以此权子母,母后仍归我,子则为君助灯火,可乎?”先生应诺,甫越月,已挥霍殆尽,乃语斫山曰:“此物在君家,适增守财奴名,吾已为君遣之矣。
”斫山一笑置之。
鼎革后,绝意仕进,更名人瑞,字圣叹,除朋从谈笑外,惟兀坐贯华堂中读书著述为务。
或问“圣叹”二字何义,先生曰:“《论语》有两‘喟然叹曰’,在颜渊为叹圣,在与点则为圣叹。
予其为点之流亚欤。
”所评《离骚》、《南华》、《史记》、杜诗、《西厢》、《水浒》,以次序定为六才子书,俱别出手眼。
尤喜讲《易》乾、坤两卦,多至十万馀言。
其馀评论尚多,兹行世者,独《西厢》、《水浒》、唐诗、制义、《唱经堂杂评》诸刻本。
传先生解杜诗时,自言有人从梦中语云:“诸诗皆可说,惟不可说《古诗十九首》。
”先生遂以为戒。
后因醉纵谈“青青河畔草”一章,未几遂罹惨祸。
临刑叹曰:“斫头最是苦事,不意于无意中得之。

先生殁,效先生所评书,如长洲毛序始、徐而庵,武进吴见思、许庶庵为最著,至今学者称焉。
曲江廖燕曰:“予读先生所评诸书,领异标新,迥出意表,觉千百年来,至此始开生面。
呜呼!何其贤哉!虽罹惨祸,而非其罪,君子伤之。
而说文者谓文章妙秘,即天地妙秘,一旦发泄无馀,不无犯鬼神所忌。
则先生之祸,其亦有以致欤?然画龙点睛,金针随度,使天下后学,悉悟作文用笔墨法者,先生力也,又乌可少乎哉?其祸虽冤屈一时,而功实开拓万世,顾不伟耶?”予过吴门,访先生故居,而莫知其处。
因为诗吊之,并传其略如此云。
李姬者,名香,母曰贞丽。
贞丽有侠气,尝一夜博,输千金立尽。
所交接皆当世豪杰,尤与阳羡陈贞慧善也。
姬为其养女,亦侠而慧,略知书,能辨别士大夫贤否,张学士溥、夏吏部允彝急称之。
少风调皎爽不群。
十三岁,从吴人周如松受歌玉茗堂四传奇,皆能尽其音节。
尤工琵琶词,然不轻发也。
雪苑侯生,己卯来金陵,与相识。
姬尝邀侯生为诗,而自歌以偿之。
初,皖人阮大铖者,以阿附魏忠贤论城旦,屏居金陵,为清议所斥。
阳羡陈贞慧、贵池吴应箕实首其事,持之力。
大铖不得已,欲侯生为解之,乃假所善王将军,日载酒食与侯生游。
姬曰:“王将军贫,非结客者,公子盍叩之?”侯生三问,将军乃屏人述大铖意。
姬私语侯生曰:“妾少从假母识阳羡君,其人有高义,闻吴君尤铮铮,今皆与公子善,奈何以阮公负至交乎!且以公子之世望,安事阮公!公子读万卷书,所见岂后于贱妾耶?”侯生大呼称善,醉而卧。
王将军者殊怏怏,因辞去,不复通。
未几,侯生下第。
姬置酒桃叶渡,歌琵琶词以送之,曰:“公子才名文藻,雅不减中郎。
中郎学不补行,今琵琶所传词固妄,然尝昵董卓,不可掩也。
公子豪迈不羁,又失意,此去相见未可期,愿终自爱,无忘妾所歌琵琶词也!妾亦不复歌矣!”
侯生去后,而故开府田仰者,以金三百锾,邀姬一见。
姬固却之。
开府惭且怒,且有以中伤姬。
姬叹曰:“田公岂异于阮公乎?吾向之所赞于侯公子者谓何?今乃利其金而赴之,是妾卖公子矣!”卒不往。
戊戌秋九月,余归自塞上,宿石槽。
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单衣,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
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
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弗活矣。
”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
”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
管子之法,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
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观世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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