軾啓。
遠蒙差人致書問安否,輔以藥物,眷意甚厚。
自二月二十五日,至七月十三日,凡一百三十餘日乃至,水陸蓋萬餘里矣。
罪戾遠黜,既爲親友憂,又使此二人者,跋涉萬里,比其還家,幾盡此歲,此君愛我之過而重其罪也。
但喜比來侍奉多暇,起居佳勝。
軾罪大責薄,居此固宜,無足言者。
瘴癘之邦,僵仆者相屬於前,然亦皆有以取之。
非寒暖失宜,則飢飽過度,苟不犯此者,亦未遽病也。
若大期至,固不可逃,又非南北之故矣。
以此居之泰然。
不煩深念。
前後所示著述文字,皆有古作者風力,大略能道此意欲言者。
孔子曰:“辭達而已矣。
”辭至於達,止矣,不可以有加矣。
《經說》一篇誠哉是言也。
西漢以來,以文設科而文始衰,自賈誼、司馬遷,其文已不逮先秦古書,況所謂下者。
文章猶爾,況其道德者乎?
若所論周勃,則恐不然。
平、勃未嘗一日忘漢,陸賈爲之謀至矣。
彼視祿、產猶几上肉,但將相和調,則大計自定。
若如君言,先事經營,則呂后覺悟,誅兩人,而漢亡矣。
軾少時好議論,既老,涉世更變,往往悔其言之過,故樂以此告君也。
儒者之病,多空言而少實用。
賈誼、陸賈文學,殆不傳於世。
老病且死,獨欲以此教子弟,豈意姻親中,乃有王郎乎?
三複來貺,喜抃不已。
應舉者志於得而已。
今程試文字,千人一律,考官亦厭之,未必得也。
知君自信不回,必不爲時所棄也。
又況得失有命,決不可移乎?
勉守所學,以卒遠業。
相見無期,萬萬自重而已。
人還,謹奉於啓,少謝萬一。
余嘗寓居惠州嘉祐寺,縱步松風亭下,足力疲乏,思欲就林止息。
望亭宇尚在木末,意謂是如何得到?良久忽曰:“此間有甚麼歇不得處!”由是如掛鉤之魚,忽得解脫。
若人悟此,雖兵陣相接,皷聲如雷霆,進則死敵,退則死法,當恁麼時也不妨熟歇。
別紙累幅過當,老病廢忘,豈堪英俊如此責望邪。
少年應科目時,記錄名數沿革及題目等,大略與近歲應舉者同爾。
亦有少節目文字,才塵忝後,便被舉主取去,今皆無有,然亦無用也。
實無捷徑必得之術。
但如君高才強力,積學數年,自有可得之道,而其實皆命也。
但卑意欲少年爲學者,每一書皆作數過盡之。
書富如入海,百貨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盡取,但得其所欲求者爾。
故願學者每次作一意求之。
如欲求古今興亡治亂、聖賢作用、但作此意求之,勿生餘念。
又別作一次,求事蹟故實典章文物之類,亦如之。
他皆仿此。
此雖迂鈍,而他日學成,八面受敵,與涉獵者不可同日而語也。
甚非速化之術。
可笑可笑。
稼軒字幼安,名棄疾,列侍清班,久歴中外。
五十年間,身事四朝,僅得老從官號名。
稼軒垂殁乃謂樞府曰:「侂胃豈能用稼軒以立功名者乎?稼軒豈肯依侂胃以求富貴者乎?」自甲子至丁卯而立朝署四年,官不爲邊閫,手不掌兵權,耳不聞邊議,後之誣公以片言隻字而文致其罪,孰非天乎?嘉定名臣無一人議公者,非腐儒則詞臣也。
公論不明則人極不立,人極不立則天之心無所寄,世道如之何。
枋得先伯父嘗登公之門,生五歲,聞公之遺風盛烈而嘉焉。
年十六歲,先人以稼軒奏請教之,曰:「乃西漢人物也!」讀其書,知其人,欣然有執節之想。
乃今始與同志昇公之堂,瞻公之像,見公之曾孫多英傑不凡,固知天於忠義有報矣。
爲信陵置守塜者,慕其能得人也;祭田横墓而嘆者,感其義高能得士也;謁武侯祠至不可忘思,其有志定中原而願不遂也。
有疾聲大呼於祠堂者,如人鳴其不平,自昏莫至三更不絶聲,近吾寢室愈悲。
一寺數十人,驚以爲神。
公有英雄之才、忠義之心、剛大之氣,所學皆聖賢之事,朱文公所敬愛,每以「股肱王室、經綸天下」奇之,自負欲作何如人。
昔公遇仙,以公真相乃青兕也。
公以詞名天下。
公初卜,得離卦,乃南方丙丁火,以鎮南也。
後之誣公者,欺天亦甚哉。
二聖不歸,八陵不祀,中原子民不行王化,大讐不復,大恥不雪,平生志願百無一酬,公有鬼神豈能無抑鬱哉!六十年呼於祠堂者,其意有所托乎。
枋得倘見君父,當披肝瀝膽以雪公之寃,復官、還職、卹典、易名、錄後、改正文傳、立墓道碑,皆仁厚之朝所易行者。
然後錄公言行于書史,昭明萬世,以爲忠臣義士有大節者之勸。
此枋得敬公本心,親國之事,談判亦所以爲天下明公論、扶人極也。
言至此,門外聲寂然。
枋得之心必有契於公之心也。
以隻鷄斗酒酬於祠下。
文曰:
鳴呼!天地間不可一日無公論,公論不明則人極不立,人極不立天地之心無所寄。
本朝以仁爲國,以義待士大夫。
南渡後宰相無奇才逺畧,以茍且心術,用架漏規模,紀綱、法度、治兵、理財無可恃,所恃扶持社稷者惟士大夫一念之忠義耳。
以此比來忠義第一人,生不得行其志,没無一人明其心,全軀保妻子之臣,乗時抵瞞之輩,乃茍富貴者,資天下之疑,此朝廷一大過,天下間一大寃志士仁人所深悲至痛也。
公精忠大義,不在張忠獻、岳武穆下。
一少年書生,不忘本朝,痛二聖之不歸,閔八陵之不祀,哀中原子民之不行王化,結豪傑、志斬俘馘,挈中原還君父,公之志亦大矣。
耿京孔[死?],公家比者無位,猶能擒張安國歸之京師,有人心天理者聞
眼光有稜,足以照映一世之豪;背胛有負,足以荷載四國之重。
出其毫末,翻然震動。
不知鬚鬢之既斑,庶幾膽力之無恐。
呼而来,麾而去,無所逃天地之間;撓弗濁,澄弗清,豈自爲將相之種!故曰:“真鼠枉用,真虎可以不用。
”而用也者,所以爲天寵也。
國家行在武林,廣信最密邇畿輔。
東舟西車,蜂午錯出,勢處便近,士大夫樂寄焉。
環城中外,買宅且數百。
其局不能寬,亦曰避燥濕寒暑而已耳。
郡治之北可里所,故有曠土存,三面傅城,前枕澄湖如寶帶,其從千有二百三十尺,其衡八百有三十尺,截然砥平,可廬以居,而前乎相攸者皆莫識其處,天作地藏,擇然後予。
濟南辛侯幼安最後至,一旦獨得之,既築室百楹,度財佔地什四。
乃荒在偏以立固,稻田泱泱,居然衍十弓。
亦他日是釋位而歸,必躬耕於是,於是憑高作屋下臨之,是爲稼軒。
而命田邊立亭曰植杖,若將真秉耨之爲者。
東岡西阜,北墅南麓,以青徑款竹扉,錦路行海棠,集山有樓,婆娑有堂,信步有亭,滌硯有渚。
皆約略位置,規歲月緒成之,而主人初爲之識也。
繪圖畀予曰:“吾甚愛吾軒,爲我記。

予謂侯本以中州雋人,抱忠仗義,彰顯聞于南邦。
齊虜巧負國,赤手領五十騎,縛取於五萬眾中,如挾毚兔,束馬銜枚,間關西奏淮,至通晝夜不粒食。
壯聲英概,懦士爲之興起,聖天子一見三嘆息,用是簡深知。
入登九卿,出節使二道,四立連率幕府。
頃賴氏寇作,自潭薄於江西,兩地驚震,譚笑掃空之。
使遭事會之來,挈中原還職方氏,彼周公瑾、謝安石事業,侯固饒爲之。
此志未償,顧自詭放浪林泉,從老農學稼,無亦大不可以歟?
若予者倀倀一世間,不能爲人軒輊,乃當夫須襏襫,醉眠牛背,與蕘童牧孺肩相摩,幸未黧老時及見侯展大功名,錦衣來歸,竟廈屋潭潭之樂,將荷笠棹舟,風乎玉谿之上,因園隸內謁曰:“是嘗有力於稼軒者。
”侯當輟食迎門,曲席而坐,握手一笑,拂壁間石細讀之,庶不爲生客。
侯名棄疾,今以右文殿修撰再安撫江南西路云。
予嘗論書,以謂鍾、王之跡蕭散簡遠,妙在筆畫之外。
至唐顏、柳始集古今筆法而盡發之,極書之變,天下翕然以爲宗師,而鍾、王之法益微。
至於詩亦然。
蘇、李之天成,曹、劉之自得,陶、謝之超然,蓋亦至矣。
而李太白、杜子美以英瑋絕世之姿,凌跨百代,古今詩人盡廢,然魏晉以來,高風絕塵,亦少衰矣。
李、杜之後,詩人繼作,雖間有遠韻,而纔不逮意,獨韋應物、柳宗元發纖穠於古簡,寄至味於淡泊,非餘子所及也。
唐末司空圖,崎嶇兵亂之間,而詩文高雅,猶有承平之遺風。
其詩論曰:“梅止於酸,鹽止於鹹,飲食不可無鹽梅,而其美常在鹹酸之外。
”蓋自列其詩之有得於文字之表者二十四韻,恨當時不識其妙,予三複其言而悲之。
閩人黃子思,慶曆皇佑間號能文者。
予嘗聞前輩誦其詩,每得佳句妙語,反覆數四,乃識其所謂。
信乎表聖之言,美在鹹酸之外,可以一唱而三嘆也。
予既與其子幾道、其孫師是遊,得窺其家集。
而子思篤行高志,爲吏有異才,見於墓誌詳矣,予不復論,獨評其詩如此。
榦拜。
違几舄十有餘年,禍患餘生,不復有人世之念,以是愚賤之跡久自絶於門下。
今者不自意乃得俯伏道左,以慰拳拳慕戀之私。
惟是有懷未吐而舟馭啟行,深夜不敢造謁,坐局不敢離逺,終夕展轉如有所失。
恭惟明公以果毅之資、剛大之氣,真一世之雄也,而抑遏摧伏,不使得以盡其才。
一旦有警,㧞起於山谷之間,而委之以方面之寄。
明公不以久閒爲念、不以家事爲懷,單車就道,風采凛然,已足以折衝於千里之外。
雖然,今之所以用明公與其所以爲明公用者,亦嘗深思之乎?古之立大功於外者,内不可以無所主,非張仲則吉甫不能成其功、非魏相則充國無以行其計。
今之所以主明公者,何如哉?黒白雜揉、賢不肖混殽、佞諛滿前、横恩四出。
國且自伐,何以伐人?此僕所以深慮夫用明公者,尤不可以不審夫自治之策也。
國家以仁厚操馴天下士大夫之氣,士大夫之論素以寛大長者爲風俗。
江左人物素號怯懦,秦氏和議又從而銷靡之,士大夫至是奄奄然不復有生氣矣。
語文章者多虚浮,談道徳者多拘滯。
求一人焉,足以持一道之印,寄百里之命,已不復可得,况敢望其相與冐霜露、犯鋒鏑,以立不世之大功乎?此僕所以又慮夫爲明公用者,無其人也。
内之所以用我,與外之所以爲我用者,皆有未滿吾意者焉。
菱溪之石有六,其四爲人取去,而一差小而尤奇,亦藏民家。
其最大者,偃然僵臥於溪側,以其難徒,故得獨存。
每歲寒霜落,水涸而石出,溪旁人見其可怪,往往祀以爲神。
菱溪,按圖與經皆不載。
唐會昌中,刺史李漬爲《荇溪記》,雲水出永陽嶺,西經皇道山下。
以地求之,今無所謂荇溪者。
詢於滁州人,曰此溪是也。
楊荇密有淮南,淮人諱其嫌名,以荇爲菱;理或然也。
溪旁若有遺址,雲故將劉金之宅,石即劉氏之物也。
金,爲吳時貴將,與荇密俱起合淝,號三十六英雄,金其一也。
金本武夫悍卒,而乃能知愛賞奇異,爲兒女子之好,豈非遭逢亂世,功成志得,驕於富貴之佚欲而然邪?想其葭池臺榭、奇木異草與此石稱,亦一時之盛哉!今劉氏之後散爲編民,尚有居溪旁者。
予感夫人物之廢興,惜其可愛而棄也,乃以三牛曳置幽谷;又索其小者,得於白塔民朱氏,遂立於亭之南北。
亭負城而近,以爲滁人歲時嬉遊之好。
夫物之奇者,棄沒於幽遠則可惜,置之耳目則愛者不免取之而去。
嗟夫!劉金者雖不足道,然亦可謂雄勇之士.其平生志意,豈不偉哉。
及其後世,荒堙零落,至於子孫泯沒而無聞,況欲長有此石乎?用此可爲富貴者之戒。
而好奇之士聞此石者,可以一賞而足,何必取而去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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