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衣
古者深衣,蓋有制度,以應規、矩、繩、權、衡。
短毋見膚,長毋被土。
續衽,鉤邊。
要縫半下;袼之高下,可以運肘;袂之長短,反詘之及肘。
帶下毋厭髀,上毋厭脅,當無骨者。
制:十有二幅以應十有二月。
袂圜以應規;曲袷如矩以應方;負繩及踝以應直;下齊如權衡以應平。
故規者,行舉手以爲容;負繩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義也。
故《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
下齊如權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
五法已施,故聖人服之。
故規矩取其無私,繩取其直,權衡取其平,故先王貴之。
故可以爲文,可以爲武,可以擯相,可以治軍旅,完且弗費,善衣之次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純以繢;具父母,衣純以青。
如孤子,衣純以素。
純袂、緣、純邊,廣各寸半。
短毋見膚,長毋被土。
續衽,鉤邊。
要縫半下;袼之高下,可以運肘;袂之長短,反詘之及肘。
帶下毋厭髀,上毋厭脅,當無骨者。
制:十有二幅以應十有二月。
袂圜以應規;曲袷如矩以應方;負繩及踝以應直;下齊如權衡以應平。
故規者,行舉手以爲容;負繩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義也。
故《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
下齊如權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
五法已施,故聖人服之。
故規矩取其無私,繩取其直,權衡取其平,故先王貴之。
故可以爲文,可以爲武,可以擯相,可以治軍旅,完且弗費,善衣之次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純以繢;具父母,衣純以青。
如孤子,衣純以素。
純袂、緣、純邊,廣各寸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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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穿的深衣,是有一定的尺寸樣式的,以合乎規、矩、繩、權、衡的要求。
深衣的長度即令再短,也不能夠露出腳背;即令再長,也不能夠拖拉住地。
裳的兩旁都有寬大的餘幅作枉,穿着時前後兩枉交疊。
深衣腰圍的寬度,是深衣下緝的一半。
袖子與上衣在腋下連合處的高低,以可以運肘自如爲原則。
袖子的出手部分的長度,以反折過來剛好到肘爲合度。
腰間大帶的位置,下面不要壓住大腿骨,上面不要壓住肋骨,要束在大腿骨之上、肋骨之下的無骨部位。
深衣裁製的方式:上衣用布六幅,下裳用布六幅,共十二幅,以象徵一年有十二個月。
圓形的袖口,用以象徵圓規。
方形的交領如矩,用以象徵品行方正。
背縫像墨線似的從後背直到腳後跟,用以象徵品行正直。
裳的下緝如秤桿秤錘,用以象徵公平。
袖口之所以象徵圓規,是爲了舉手擡腳都合乎禮貌;背縫如墨線與領口如曲尺,是表示爲政要正直、品行要端方。
所以《易經》上說:坤卦六二艾的動態,不但表示直,而且表示方。
裳的下緝像秤桿秤錘,是表示沒有偏頗而把心放平。
因爲深衣符合規、矩、繩、權、衡五個方面的要求,所以聖人要穿它。
規與矩,取其大公無私之義;繩,取其正直之義;權與衡,取其公平之義。
所以先王很看重深衣。
穿着深衣,可以習文,可以練武,可以作爲擯相,可以、帶領部隊,樣式完備,做起來省力,是朝服、祭服以外最好的衣服了。
如果父母及祖父母都雙雙健在,所穿的深衣就用帶有五彩花紋的布來鑲邊。
如果只有父母健在,所穿的深衣就用青布來鑲邊。
如果是個父亡母存的孤兒,就用白布來鑲邊。
深衣袖口的鑲邊,深衣下襬的鑲邊,深衣裳邊的鑲邊,都是寸半寬。
深衣的長度即令再短,也不能夠露出腳背;即令再長,也不能夠拖拉住地。
裳的兩旁都有寬大的餘幅作枉,穿着時前後兩枉交疊。
深衣腰圍的寬度,是深衣下緝的一半。
袖子與上衣在腋下連合處的高低,以可以運肘自如爲原則。
袖子的出手部分的長度,以反折過來剛好到肘爲合度。
腰間大帶的位置,下面不要壓住大腿骨,上面不要壓住肋骨,要束在大腿骨之上、肋骨之下的無骨部位。
深衣裁製的方式:上衣用布六幅,下裳用布六幅,共十二幅,以象徵一年有十二個月。
圓形的袖口,用以象徵圓規。
方形的交領如矩,用以象徵品行方正。
背縫像墨線似的從後背直到腳後跟,用以象徵品行正直。
裳的下緝如秤桿秤錘,用以象徵公平。
袖口之所以象徵圓規,是爲了舉手擡腳都合乎禮貌;背縫如墨線與領口如曲尺,是表示爲政要正直、品行要端方。
所以《易經》上說:坤卦六二艾的動態,不但表示直,而且表示方。
裳的下緝像秤桿秤錘,是表示沒有偏頗而把心放平。
因爲深衣符合規、矩、繩、權、衡五個方面的要求,所以聖人要穿它。
規與矩,取其大公無私之義;繩,取其正直之義;權與衡,取其公平之義。
所以先王很看重深衣。
穿着深衣,可以習文,可以練武,可以作爲擯相,可以、帶領部隊,樣式完備,做起來省力,是朝服、祭服以外最好的衣服了。
如果父母及祖父母都雙雙健在,所穿的深衣就用帶有五彩花紋的布來鑲邊。
如果只有父母健在,所穿的深衣就用青布來鑲邊。
如果是個父亡母存的孤兒,就用白布來鑲邊。
深衣袖口的鑲邊,深衣下襬的鑲邊,深衣裳邊的鑲邊,都是寸半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