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 · 蜀書 · 三嗣主傳
孫亮,字子明,權少子也。
權春秋高,而亮最少,故尤留意。
姊全公主常譖太子和子母,心自不安。
因倚權意,欲豫自結,數稱述全尚女,勸爲亮納。
赤烏十三年,和廢,權遂立亮爲太子,以全氏爲妃。
太元元年夏,亮母潘氏立爲皇后。
冬,權寢疾,徵大將軍諸葛恪爲太子太傅,會稽太守滕胤爲太常,並受詔輔太子。
明年四月,權薨,太子即尊號。
大赦,改元。
是歲,於魏嘉平四年也。
閏月,以恪爲帝太傅,胤爲衛將軍領尚書事,上大將軍呂岱爲大司馬,諸文武在位皆近爵班賞,冗官加等。
冬十月,太傅恪率軍遏巢湖,城東興。
使將軍全端守西城,都尉留略守東城。
十二月朔丙申,大風雷電,魏使將軍諸葛誕、胡遵等步騎七萬圍東興。
將軍王昶攻南郡,毋丘儉向武昌。
甲寅,恪以大兵赴敵。
戊午,兵及東興,交戰,大破魏軍,殺將軍韓綜、桓嘉等。
是月,雷雨,天災武昌端門。
改作端門,又災內殿。
二年春正月丙寅,立皇后全氏,大赦。
庚午,王昶等皆退。
二月,軍還自東興,大行封賞。
三月,恪率軍伐魏。
夏四月,圍新城,大疫,兵卒死者大半。
秋八月,恪引軍還。
冬十月,大饗。
武衛將軍孫峻伏兵殺恪於殿堂。
大赦,以峻爲丞相,封富春侯。
十一月,有大鳥五見於春申,(明年改)元。
五鳳元年夏,大水。
秋,吳侯英謀殺峻,覺,英自殺。
冬十一月,星茀於鬥牛。
二年春正月,魏鎮東大將軍毋丘儉、前將軍文欽以淮南之衆西入,戰於樂嘉。
閏月壬辰,峻及驃騎將軍呂據、左將軍留贊率兵襲壽春,軍及東興,聞欽等敗。
壬寅,兵進於橐皋,欽詣峻降,淮南餘衆數萬口來奔。
魏諸葛誕入壽春,峻引軍還。
二月,及魏將軍曹珍遇於高亭,交戰,珍敗績。
留贊爲誕別將蔣班所敗於菰陂,贊及將軍孫楞、蔣修等皆遇害。
三月,使鎮南將軍朱異襲安豐,不克。
秋七月,將軍孫儀、張怡、林恂等謀殺峻,發覺,儀自殺,恂等伏辜。
陽羨離裏山大石自立。
使衛尉馮朝城廣陵,拜將軍吳穰爲廣陵太守,留略爲東海太守。
是歲大旱。
十二月,作太廟,以馮朝爲監軍使者,督徐州諸軍事。
民飢,軍士怨畔。
太平元年春二月朔,建業火。
峻用徵北大將軍文欽計,將徵魏。
八月,先遣欽及驃騎呂據、車騎劉纂、鎮南朱異、前將軍唐諮軍自江都入淮、泗。
九月丁亥,峻卒,以從弟偏將軍綝爲侍中,武衛將軍,領中外諸軍事,召還據等。
聞綝代峻,大怒。
己丑,大司馬呂岱卒。
壬辰,太白犯南鬥,據、欽、諮等表薦衛將軍膝胤爲丞相,綝不聽。
癸卯,更以胤爲大司馬,代呂岱駐武昌。
據引兵還,欲討綝.綝遣使以詔書告喻欽、諮等,使取據。
冬十月丁未,遣孫憲及丁奉、施寬等以舟兵逆據於江都。
遣將軍劉丞督步騎攻胤。
胤兵敗夷滅。
己酉,大赦,改年。
辛亥,獲呂據於新州。
十一月,以綝爲大將軍、假節,封(永康侯)。
孫憲與將軍王惇謀殺綝.事覺,綝殺惇,迫憲令自殺。
十二月,使五官中郎將刁玄告亂於蜀。
二年春二月甲寅,大雨,震電。
乙卯,雪,大寒。
以長沙東部爲湘東郡,西部爲衡陽郡,會稽東部爲臨海郡,豫章東部爲臨川郡。
夏四月,亮臨正殿,大赦,始親政事。
綝所表奏,多見難問,又科兵子弟年十八已下十五已上,得三千餘人,選大將子弟年少有勇力者爲之將帥。
亮曰:“吾立此軍,欲與之俱長。
”日於苑中習焉。
五月,魏徵東大將軍諸葛誕以淮南之衆保壽春城,遣將軍朱成稱臣上疏,又遣子靚、長史吳綱諸牙門子弟爲質。
六月,使文欽、唐諮、全端等步騎三萬救誕。
朱異自虎林率衆襲夏口,夏口督孫壹奔魏。
秋七月,綝率衆救壽春,次於鑊裏。
朱異至自夏口,綝使異爲前部督,與丁奉等將介士五萬解圍。
八月,會稽南部反,殺都尉。
鄱陽、新都民爲亂,廷尉丁密、步兵校尉鄭胄、將軍鍾離牧率軍討之。
朱異以軍士乏食引還,綝大怒,九月朔己巳,殺異於鑊裏。
辛未,綝自鑊裏還建業。
甲申,大赦。
十一月,全緒子禕、儀以其母奔魏。
十二月,全端、懌等自壽春城詣司馬文王。
三年春正月,諸葛誕殺文欽。
三月,司馬文王克壽春,誕左右戰死,將吏已下皆降。
秋七月,封故齊王奮爲章安候。
詔州郡伐宮材。
自八月沈陰不雨四十餘日。
亮以綝專恣與太常全尚,將軍劉丞謀誅綝.九月戊午,綝以兵取尚,遣弟恩攻殺丞於蒼龍門外。
召大臣會宮門,黜亮爲會稽王,時年十六。
孫休字子烈。
權第六子。
年十三,從中書郎射慈、郎中盛衝受學。
太元二年正月,封琅邪王,居虎林。
四月,權薨,休弟亮承統。
諸葛恪秉政,不欲諸王在濱江兵馬之地,徙休于丹楊郡。
太守李衡數以事侵休,休上書乞徙他郡,詔徙會稽。
居數歲,夢乘龍上天,顧不見尾,覺而異之。
孫亮廢,己未,孫綝使宗正孫楷與中書郎董朝迎休。
休初聞問,意疑,楷、朝具述綝等所以奉迎本意。
留一日二夜,遂發。
十月戊寅,行至曲阿,有老公幹休叩頭曰:“事久變生,天下喁喁,願陛下速行。
”休善之。
是日進及布塞亭。
武衛將軍恩行丞相事,率百僚以乘輿法駕迎於永昌亭,築宮。
以武帳爲便殿,設御座。
己卯,休至,望便殿止住,使孫楷先見恩。
楷還,休乘輦進,羣臣再拜稱臣。
休升便殿,謙不即御坐,止東廂。
戶曹尚書前即階下贊奏,丞相奉璽符。
休三讓,羣臣三請。
休曰:“將相諸侯鹹推寡人,寡人敢不承受璽符。
羣臣以次奉引,休就乘輿。
百官陪位,綝以兵千人迎於半野,拜於道側。
休下車答拜。
即日,御正殿,大赦,改元。
是歲,於魏甘露三年也。
永安元年冬十月壬午,詔曰:“夫褒德賞功,古今通義。
其以大將軍綝爲丞相、荊州牧,增食五縣。
武衛將軍恩爲御史大夫、衛將軍、中軍督,封縣侯。
威遠將軍(授)
爲右將軍、縣侯。
偏將軍幹雜號將軍、亭侯。
長水校尉張布輔導勤勞,以布爲輔義將軍,封永康侯。
董朝親迎,封爲鄉侯。
“又詔曰:”丹楊太守李衡,以往事之嫌,自拘有司。
夫射鉤斬袪,在君爲君,遣衡還郡,勿令自疑。
“己丑,封孫皓爲烏程侯,皓弟德錢唐侯,謙永安侯。
十一月甲午,風四轉五復,濛霧連日。
綝一門五侯皆典禁兵,權傾人主。
有所陳述,敬而不違,於是益恣。
休恐其有變,數加賞賜。
丙申,詔曰:“大將軍忠款內發,首建大計以安社稷。
卿士內外,鹹贊其議,並有勳勞。
昔霍光定計,百僚同心,無復是過。
亟案前日與議定策告廟人名,依故事應加爵位者,促施行之。
“戊戌,詔曰:”大將軍掌中外諸軍事,事統煩多。
其加衛將軍御史大夫恩侍中,與大將軍分省諸事。
“壬子,詔曰:”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爲役,父兄在都,子弟給郡縣吏,既出限米,軍出又從,至於家事無經護者,朕甚愍之。
其有五人三人爲役,聽其父兄所欲留,爲留一人,除其米限,軍其不從。
“又曰:”諸將吏奉迎陪位在永昌亭者,皆加位一級。
“頃之,休聞綝逆謀,陰與張布圖計。
十二月戊辰臘,百僚朝賀,公卿升殿,詔武士縛綝,即日伏誅。
己巳,詔以左將軍張布討奸臣,加布爲中軍督。
封布弟惇爲都亭侯,給兵三百人,惇弟恂爲校尉。
詔曰:“古者建國,教學爲先,所以道世治性,爲時養器也。
自建興以來,時事多故,吏民頗以目前趨務,去本就末,不循古道。
夫所尚不惇,則傷化敗俗。
其案古置學官,立五經博士,核取應選,加其寵祿,科見吏之中及將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業。
一歲課試,差其品第,加以位賞。
使見之者樂其榮,聞之者羨其譽。
以敦王化,以隆風俗。

二年春正月,震電。
三月,備九卿官,詔曰:“朕以不德,託於王公之上,夙夜戰戰,忘寢與食。
今欲偃武修文,以祟大化。
推此之道,當由士民之贍。
必須農桑。
《管子》有言:”倉凜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
‘夫一夫不耕,有受其飢;一婦不織,有受其寒。
飢寒並至而民不爲非者,末之有也。
自頃年已來,州郡吏民及諸營兵,多違此業,皆浮船長江,賈作上下,良田漸廢,見穀日少,欲求大定,豈可得哉?亦由租入過重,農人利薄,使之然乎?今欲廣開田業,輕其賦稅,差科強羸,課其田畝,務令優均。
官私得所,使家給戶贍,足相供養。
則愛身重命,不犯科法,然後刑罰不用,風俗可整。
以羣僚之忠賢,若盡心於時,雖太古盛化,未可卒致,漢文昇平,庶幾可及。
及之則臣主俱榮,不及則損削侵辱,何可從容俯仰而已?諸卿尚書,可共諮度,務取便佳。
田桑已至,不可後時。
事定施行,稱朕意焉。
三年春三月,西陵言赤烏見。
秋,用都尉嚴密議,作浦裏塘。
會稽郡謠言王亮當還爲天子,而亮宮人告亮使巫禱祠,有惡言。
有司以聞,黜爲候官侯,遣之國。
道自殺,衛送者伏罪。
以會稽南部爲建安郡,分宜都置建平郡。
四年春五月,大雨,水泉涌溢。
秋八月,遣光祿大夫周奕、石偉巡行風俗,察將吏清濁,民所疾苦,爲黜陟之詔。
九月,布山言白龍見。
是歲,安吳民陳焦死,埋之,六日更生,穿土中出。
五年春二月,白虎門北樓災。
秋七月,始新言黃龍見。
八月壬午,大雨震電,水泉涌溢。
乙酉,立皇后朱氏。
戊子,立子(雨+單)爲太子,大赦。
冬十月,以衛將軍濮陽興爲丞相,廷尉丁密、光祿勳孟宗爲左右御史大夫。
休以丞相興及左將軍張布有舊恩,委之以事,布典宮省,興關軍國。
休銳意於典籍,欲畢覽百家之言,尤好射雉。
春夏之間常晨出夜還,唯此時舍書,休欲與博士祭酒韋曜、博士盛衝講論道藝。
曜、衝素皆切直,布恐入侍,發其陰失,令己不得專,因妄飾說以拒遏之。
休答曰:“孤之涉學,羣書略遍。
所見不少也;其明君暗主,奸臣賊子,古今賢愚成敗之事,無不覽也。
今曜等人,但欲與論講書耳,不爲從曜等始更受學也。
縱復如此,亦何所損?君特當以曜等恐道臣下奸變之事,以此不欲令入耳。
如此之事,孤已自備之。
不須曜等然後乃解也。
此都無所損,君意特有所忌故耳。
”布得詔陳謝,重自序述,又言懼妨政事。
休答曰:“書籍之事,患人不好,好之無傷也。
此無所爲非,而君以爲不宜,是以孤有所及耳。
政務學業,其流各異,不相妨也。
不圖君今日在事,更行此於孤也。
良所不取。
“布拜表叩頭,休答曰:”聊相開悟耳,何至叩頭乎?如君之忠誠,遠近所知。
往者所以相感,今日之巍巍也。
《詩》雲:“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終之實難,君其終之。
”初休爲王時,布爲左右將督。
素見信愛,及至踐阼,厚加寵待,專擅國勢,多行無禮,自嫌瑕短,懼曜、衝言之,故尤患忌。
休雖解此旨,心不能悅,更恐其疑懼,竟如布意,廢其講業,不復使衝等人。
是歲使察戰到交址調孔爵、大豬。
六年夏四月,泉陵言黃龍見。
五月,交址郡吏呂興等反,殺太守孫諝。
諝先是科郡上手工千餘人送建業,而察戰至,恐復見取,故興等因此扇動兵民,招誘諸夷也。
冬十月,蜀以魏見伐來告。
癸未,建業石頭小城火,燒西南百八十丈。
甲申,使大將軍丁奉督諸軍向魏壽春,將軍留平別詣施績於南郡,議兵所向,將軍丁封、孫異如沔中,皆救蜀。
蜀主劉禪降魏問至,然後罷。
呂興既殺孫諝,使使如魏,請太守及兵。
丞相興建取屯田萬人以爲兵。
分武陵爲天門郡。
七年春正月,大赦。
二月,鎮軍陸抗、撫軍步協、徵西將軍留平、建平太守盛曼,率衆圍蜀巴東守將羅憲。
夏四月,魏將新附督王稚浮海入句章,略長吏(賞林)及男女二百餘口。
將軍孫越徼得一船,獲三十人。
秋七月,海賊破海鹽,殺司鹽校尉駱秀。
使中書郎劉川發兵廬陵。
豫章民張節等爲亂,衆萬餘人。
魏使將軍胡烈步騎二萬侵西陵,以救羅憲,陸抗等引軍退。
復分交州置廣州。
壬午,大赦。
癸未,休薨,時年三十,諡曰景皇帝。
孫皓字元宗,權孫,和子也。
一名彭祖,字皓宗。
孫休立,封皓爲烏程侯,遣就國。
西湖民景養相皓當大貴,皓陰喜而不敢泄。
休薨,是時蜀初亡,而交址攜叛,國內震懼,貪得長君。
左典軍萬彧昔爲烏程令,與皓相善,稱皓才識明斷,是長沙桓王之疇也,又加之好學,奉遵法度,屢言之於丞相濮陽興、左將軍張布。
興、布說休妃太后朱,欲以皓爲嗣。
朱曰:“我寡婦人,安知社稷之慮。
苟吳國無隕,宗廟有賴可矣。
”於是遂迎立皓,時年二十三。
改元,大赦。
是歲,於魏鹹熙元年也。
元興元年八月,以上大將軍施績、大將軍丁奉爲左右大司馬,張布爲驃騎將軍,加侍中,諸增位班賞,一皆如舊。
九月,貶太后爲景皇后,追諡父和曰文皇帝,尊母何爲太后。
十月,封休太子(雨+單)爲豫章王,次子汝南王,次子樑王,次子陳王,立皇后滕氏。
皓既得志。
粗暴驕盈,多忌諱,好酒色,大小失望。
興、布竊悔之。
或以譖皓,十一月,誅興、布。
十二月,孫休葬定陵。
封后父滕牧爲高密侯,舅何洪等三人皆列侯。
是歲,魏置交址太守之都。
晉文帝爲魏相國,遣昔吳壽春城降將徐紹、孫彧銜命齎書。
陳事勢利害,以申喻皓。
甘露元年三月,皓遣使隨紹、彧報書曰:“知以高世之才,處宰輔之任,漸導之功,勤亦至矣。
孤以不德,階承統緒。
思與賢良共濟世道,而以壅隔未有所緣,嘉意允着,深用依依。
今遣光祿大夫紀陟、五宮中郎將弘璆宣明至懷。
”紹行到濡須,召還殺之。
徙其家屬建安,始有白紹稱美中國者,故也。
夏四月,蔣陵言甘露降,於是改年大赦。
秋七月:皓逼殺景後朱氏,亡不在正殿,於苑中小屋治喪,衆知其非疾病,莫不痛切。
又送休四子於吳小城,尋復追殺大者二人。
九月,從西陵督步闡表,徙都武昌,御史大夫丁固、右將軍部諸葛靚鎮建業。
陟、璆至洛,遇晉文帝崩,十一月,乃遣還。
皓至武昌,又大赦。
以零陵南部爲始安郡,桂陽南部爲始興郡。
十二月,晉受禪。
寶鼎元年正月,遣大鴻臚張儼、五官中郎將丁忠弔祭晉文帝。
及還,儼道病死。
忠說皓,曰:“北方守戰之具不設,弋陽可襲而取。
”皓訪羣臣,鎮西大將軍陸凱曰:“夫兵不得已而用之耳,且三國鼎立已來,更相侵伐,無歲寧居。
今強敵新並巴蜀,有兼土之實,而遣使求親,欲息兵役,不可謂其求援於我。
今敵形勢方強,而欲徼倖求勝,未見其利也。
”車騎將軍劉纂曰:“天生五才,誰能去兵?譎詐相雄,有自來矣。
若其有闕,庸可棄乎?宜遣間諜,以觀其勢。
”皓陰納纂言,且以蜀新平。
故不行,然遂自絕。
八月,所在言得大鼎,於是改年,大赦。
以陸凱爲左丞相,常侍萬彧爲右丞相。
冬十月,永安山賊施但等聚衆數千人,劫皓庶弟永安侯謙出烏程,取孫和陵上鼓吹曲蓋。
比至建業,衆萬餘人。
丁固、諸葛靚逆之於牛屯,大戰。
但等敗走。
獲謙,謙自殺。
分會稽爲東陽郡,分吳、丹楊爲吳興郡。
以零陵北部爲邵陵郡。
十二月,皓還都建業,衛將軍滕牧留鎮武昌。
二年春,大赦。
右丞相萬彧上鎮巴丘。
夏六月,起顯明宮,冬十二月,皓移居之。
是歲,分豫章、廬陵、長沙爲安成郡。
三年春二月,以左右御史大夫丁固、孟仁爲司徒、司空。
秋九月,皓出東關,丁奉至合肥。
是歲,遣交州刺史劉俊、前部督修則等人擊交址.爲晉將毛炅等所破,皆死。
兵散還合浦。
建衡元年春正月,立子瑾爲太子,及淮陽、東平王。
冬十月,改年,大赦。
十一月,左丞相陸凱卒。
遣監軍虞汜、威南將軍薛珝、蒼梧太守陶璜由荊州,監軍李勖、督軍徐存從建安海道,皆就合浦擊交址.二年春,萬彧還建業。
李勖以建安道不通利,殺導將馮斐,引軍還。
三月,天火燒萬餘家,死者七百人。
夏四月,左大司馬施績卒。
殿中列將何定曰:“少府李勖枉殺馮斐,擅徹軍退還。
”勖及徐存家屬皆伏誅。
秋九月,何定將兵五千人上夏口獵。
都督孫秀奔晉。
是歲,大赦。
三年春正月晦,皓舉大衆出華里,皓母及妃妾皆行,東觀令華覈等固爭,乃還。
是歲,汜、璜破交址,禽殺晉所置守將,九真、日南皆還屬。
大赦,分交址爲新昌郡。
諸將破扶嚴,置武平郡。
以武昌督範慎爲太尉。
右大司馬丁奉、司空孟仁卒。
西苑言鳳凰集,改明年元。
凰皇元年秋八月,徵西陵督步闡。
闡不應,據城降晉。
遣樂鄉都督陸抗圍取闡,闡衆悉降。
闡及同計數十人皆夷三族。
大赦。
是歲,右丞相萬彧被譴憂死,徙其子弟於廬陵。
何定奸穢發聞,伏誅。
皓以其惡似張布,追改定名爲布。
二年春三月,以陸抗爲大司馬。
司徒丁固卒。
秋九月,改封淮陽爲魯,東平爲齊,又封陳留、章陵等九王,凡十一王,王給三千兵。
大赦。
皓愛妾或使人至市劫奪百姓財物,司市中郎將陳聲,素皓倖臣也,恃皓寵遇,繩之以法。
妾以訴皓,皓大怒,假他事燒鋸斷聲頭,投其身於四望之下。
是歲,太尉範慎卒。
三年,會稽妖言章安侯奮當爲天子。
臨海太守奚熙與會稽太守郭誕書,非論國政。
涎但白熙書,不白妖言,送付建安作船。
遣三郡督何植收熙,熙發兵自衛,斷絕海道。
熙部曲殺熙,送首建業,夷三族。
秋七月,遣使者二十五人分至州郡,科出亡叛。
大司馬陸抗卒。
自改年及是歲,連大疫。
分鬱林爲桂林郡。
天冊元年,吳郡言掘地得銀,長一尺,廣三分,刻上有年月字。
於是大赦,改年。
天璽元年,吳都言臨平湖自漢末草歲壅塞,今更開通。
長老相傳此湖塞,天下亂,此湖開,天下平。
又於湖邊得石函,中有小石,青白色,長四寸,廣二寸餘,刻上作皇帝字。
於是改年,大赦。
會稽太守車浚、湘東太守張詠不出算緡,就在所斬之,徇首諸郡。
秋八月,京下督孫楷降晉。
鄱陽言歷陽山石文理成字,凡二十,雲“楚九州渚,吳九州都。
揚州士,作天子。
四世治,太平始。
”又吳興陽羨山有空石,長十餘丈,名曰石室,在所表爲大瑞。
乃遣兼司徒董朝、兼太常周處至陽羨縣,封禪國山。
(明年改)
元,大赦,以協石文。
天紀元年夏,夏口督孫慎出江夏、汝南,燒略居民。
初,騶子張俶多所譖白,累遷爲司直中郎將,封侯,甚見寵愛。
是歲,姦情發聞,伏誅。
二年秋七月,立成紀、宣威等十一王,王給三千兵,大赦。
三年夏,郭馬反。
馬本合浦太守修允部曲督。
允轉桂林太守,疾病,住廣州。
先遣馬將五百兵至郡安撫諸夷。
允死,兵當分給,馬等累世舊軍,不樂離別。
皓時又科實廣州戶口,馬與部曲將何典、王族、吳述、殷興等因此恐動兵民,合聚人衆,攻殺廣州督虞授。
馬自號都督交、廣二州諸軍事、安南將軍,興廣州刺史,述南海太守。
典攻蒼梧,族攻始興。
八月。
以軍師張悌爲丞相,牛渚都督何植爲司徒。
執金吾滕循爲司空,未拜,轉鎮南將軍,假節領廣州牧,率萬人從東道討馬,與族遇於始興,未得前。
馬殺南海太守劉略,逐廣州刺史徐旗,皓又遣徐陵督陶浚將七千人從西道,命交州牧陶璜部伍所領及合浦、鬱林諸郡兵,當與東西軍共擊馬。
有鬼目菜生工人黃耇家,依緣棗樹,長丈餘,莖廣四寸,厚三份。
又有買菜生工人吳平家,高四尺,厚三分,如枇杷形,上廣尺八寸,下莖廣五寸,兩邊生葉綠色。
東觀案圖,名鬼目作芝草,買菜作平慮草,遂以耇爲侍芝郎,平爲平慮郎,皆銀印青綬。
冬,晉命鎮東大將軍司馬伷向塗中,安東將軍王渾、揚州刺史周浚向牛渚,建威將軍王戎向武昌,平南將軍胡奮向夏口,鎮南將軍杜預向江陵,龍驤將軍王浚,廣武將軍唐彬浮江東下,太尉賈充爲大都督,量宜處要,盡軍勢之中。
陶浚至武昌,聞北軍大出,停駐不前。
初,皓每宴會羣臣,無不鹹令沉醉。
置黃門郎十人,特不與酒。
侍立終日,爲司過之吏。
宴罷之後,各奏其闕失,迕視之咎,謬言之愆,罔有不舉。
大者即加威刑,小者輒以爲罪。
後宮數千,而採擇無已。
又激水入宮,宮人有不合意者,輒殺流之。
或剝人之面,或鑿人之眼。
岑冒險諛貴幸,致位九列,好興功役,衆所患若。
是以上下離心,莫爲皓盡力。
蓋積惡已極,不復堪命故也。
四年春,立中山、代等十一王,大赦。
浚、彬所至,則土崩瓦解,靡有御者。
預又斬江陵督伍延,渾復斬丞相張悌、丹楊太守沈瑩等,所在戰克。
三月丙寅,殿中親近數百人叩頭請皓殺岑昬,皓惶憒從之。
戊辰,陶浚從武昌還,即引見。
問水軍消息,對曰:“蜀船皆小,今得二萬兵,乘大船戰,自足擊之。
”於是合衆,授浚節鉞,明日當發,其夜衆悉逃走。
而王浚順流將至,司馬伷、王渾皆臨近境。
皓用光祿勳薛瑩、中書令胡衝等計,分遣使奉書於浚、伷、渾,曰:“昔漢室失統,九州分裂,先人因時,略有江南,遂分阻山川,與魏乖隔。
今大晉龍興,德覆四海。
闇劣偷安,未喻天命。
至於今者,猥煩六軍。
衡蓋路次,遠臨江渚,舉國震惶,假息漏刻。
敢緣天朝含弘光大,謹遣私署太常張夔等奉所佩印綬,委質請命,惟垂信納。
以濟元元。

壬申,王浚最先到。
於是受皓之降,解縛焚櫬,延請相見。
伷以皓致印綬於己,遣使送皓,皓舉家西遷,以太康元年五月丁亥集於京邑。
四月甲申,詔曰:“孫皓窮迫歸降,前詔待之以不死,今皓垂至,意猶愍之,其賜號爲歸命侯。
進給衣服車乘,田三十頃,歲給谷五千斛,錢五十萬,絹五百匹,綿五百斤。
”皓太子瑾拜中郎,諸子爲王者,拜郎中。
五年,皓死於洛陽。
評曰:孫亮童孺無賢輔,其替位不終,必然之勢也。
休以舊愛宿恩,任用興、布,不能拔近良才,改弦易張。
雖志善好學,何益救亂乎?又使既廢之亮不得其死,友于之義薄矣。
皓之淫刑所濫,隕斃流黜者,蓋不可勝數。
是以羣下人人惴恐,皆日日以冀,朝不謀夕。
其熒惑、巫祝,交致祥瑞,以爲至急。
昔舜、禹躬稼,至聖之德。
猶或矢誓衆臣,予違女弼,或拜昌言,常若不及。
況皓兇頑,肆行殘暴,忠諫者誅,讒諛者進,虐用其民,窮淫極侈。
宜腰首分離,以謝百姓。
既蒙不死之詔,復加歸命之寵,豈非曠蕩之恩,過厚之澤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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