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讀秦楚之際,曰:初作難,發於陳涉;虐戾滅秦,自項氏;撥亂誅暴,平定海內,卒踐帝祚,成於漢家。
五年之間,號令三嬗。
自生民以來,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
昔虞、夏之興,積善累功數十年,德洽百姓,攝行政事,考之於天,然後在位。
湯、武之王,乃由契、后稷脩仁行義十餘世,不期而會孟津八百諸侯,猶以爲未可,其後乃放弒。
秦起襄公,章於文、繆,獻、孝之後,稍以蠶食六國,百有餘載,至始皇乃能並冠帶之倫。
以德若彼,用力如此,蓋一統若斯之難也。
秦既稱帝,患兵革不休,以有諸侯也,於是無尺土之封,墮壞名城,銷鋒鏑,鉏豪桀,維萬世之安。
然王跡之興,起於閭巷,合從討伐,軼於三代,鄉秦之禁,適足以資賢者爲驅除難耳。
故憤發其所爲天下雄,安在無土不王。
此乃傳之所謂大聖乎?豈非天哉,豈非天哉!非大聖孰能當此受命而帝者乎?
太史公曰:殷以前尚矣。
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
然封伯禽、康叔於魯、衛,地各四百里,親親之義,襃有德也;太公於齊,兼五侯地,尊勤勞也。
武王、成、康所封數百,而同姓五十五,地上不過百里,下三十里,以輔衛王室。
管、蔡、康叔、曹、鄭,或過或損。
厲、幽之後,王室缺,侯伯彊國興焉,天子微,弗能正。
非德不純,形勢弱也。
漢興,序二等。
高祖末年,非劉氏而王者,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
高祖子弟同姓爲王者九國,唯獨長沙異姓,而功臣侯者百有餘人。
自雁門、太原以東至遼陽,爲燕、代國;常山以南,大行左轉,度河、濟,阿、甄以東薄海,爲齊、趙國;自陳以西,南至九疑,東帶江、淮、谷、泗,薄會稽,爲樑、楚、淮南、長沙國:皆外接於胡、越。
而內地北距山以東盡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連城數十,置百官宮觀,僭於天子。
漢獨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內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頗食邑其中。
何者?天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故廣強庶孽,以鎮撫四海,用承衛天子也。
漢定百年之間,親屬益疏,諸侯或驕奢,忕邪臣計謀爲淫亂,大者叛逆,小者不軌於法,以危其命,殞身亡國。
天子觀於上古,然後加惠,使諸侯得推恩分子弟國邑,故齊分爲七,趙分爲六,樑分爲五,淮南分三,及天子支庶子爲王,王子支庶爲侯,百有餘焉。
吳楚時,前後諸侯或以適削地,是以燕、代無北邊郡,吳、淮南、長沙無南邊郡,齊、趙、樑、楚支郡名山陂海鹹納於漢。
諸侯稍微,大國不過十餘城,小侯不過數十里,上足以奉貢職,下足以供養祭祀,以蕃輔京師。
而漢郡八九十,形錯諸侯間,犬牙相臨,秉其阸塞地利,強本幹,弱枝葉之勢,尊卑明而萬事各得其所矣。
臣遷謹記高祖以來至太初諸侯,譜其下益損之時,令後世得覽。
形勢雖彊,要之以仁義爲本。
制詔御史:“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條上,朕且臨定其號名。

太史公曰:盛哉,天子之德!一人有慶,天下賴之。
太史公曰:五帝、三代之記,尚矣。
自殷以前諸侯不可得而譜,周以來乃頗可着。
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紀元年,正時日月,蓋其詳哉。
至於序尚書則略,無年月;或頗有,然多闕,不可錄。
故疑則傳疑,蓋其慎也。
余讀諜記,黃帝以來皆有年數。
稽其歷譜諜終始五德之傳,古文鹹不同,乖異。
夫子之弗論次其年月,豈虛哉!於是以五帝系諜、尚書集世紀黃帝以來訖共和爲世表。
張夫子問褚先生曰:“詩言契、后稷皆無父而生。
今案諸傳記鹹言有父,父皆黃帝子也,得無與詩謬秋?”
案:嚳是黃帝曾孫,而契、棄是玄孫,故云也。
褚先生曰:“不然。
詩言契生於卵,后稷人夡者,欲見其有天命精誠之意耳。
鬼神不能自成,須人而生,柰何無父而生乎!一言有父,一言無父,信以傳信,疑以傳疑,故兩言之。
堯知契、稷皆賢人,天之所生,故封之契七十里,後十餘世至湯,王天下。
堯知后稷子孫之後王也,故益封之百里,其後世且千歲,至文王而有天下。
詩傳曰:‘湯之先爲契,無父而生。
契母與姊妹浴於玄丘水,有燕銜卵墮之,契母得,故含之,誤吞之,即生契。
契生而賢,堯立爲司徒,姓之曰子氏。
子者茲;茲,益大也。
詩人美而頌之曰“殷社芒芒,天命玄鳥,降而生商”。
商者質,殷號也。
文王之先爲后稷,后稷亦無父而生。
后稷母爲姜嫄,出見大人跡而履踐之,知於身,則生后稷。
姜嫄以爲無父,賤而□之道中,牛羊避不踐也。
抱之山中,山者養之。
又捐之大澤,鳥覆席食之。
姜嫄怪之,於是知其天子,乃取長之。
堯知其賢才,立以爲大農,姓之曰姬氏。
姬者,本也。
詩人美而頌之曰“厥初生民”,深修益成,而道后稷之始也。
’孔子曰:‘昔者堯命契爲子氏,爲有湯也。
命后稷爲姬氏,爲有文王也。
大王命季歷,明天瑞也。
太伯之吳,遂生源也。
天命難言,非聖人莫能見。
舜、禹、契、后稷皆黃帝子孫也。
黃帝策天命而治天下,德澤深後世,故其子孫皆復立爲天子,是天之報有德也。
人不知,以爲泛從布衣匹夫起耳。
夫布衣匹夫安能無故而起王天下乎?其有天命然。

“黃帝后世何王天下之久遠邪?”
曰:“傳云天下之君王爲萬夫之黔首請贖民之命者帝,有福萬世。
黃帝是也。
五政明則修禮義,因天時舉兵征伐而利者王,有福千世。
蜀王,黃帝后世也,至今在漢西南五千裏,常來朝降,輸獻於漢,非以其先之有德,澤流後世邪?行道德豈可以忽秋哉!人君王者舉而觀之。
漢大將軍霍子孟名光者,亦黃帝后世也。
此可爲博聞遠見者言,固難爲淺聞者說也。
何以言之?古諸侯以國爲姓。
霍者,國
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軌則,壹稟於六律,六律爲萬事根本焉。
其於兵械尤所重,故云“望敵知吉凶,聞聲效勝負”,百王不易之道也。
武王伐紂,吹律聽聲,推孟春以至於季冬,殺氣相併,而音尚宮。
同聲相從,物之自然,何足怪哉?
兵者,聖人所以討彊暴,平亂世,夷險阻,救危殆。
自含齒戴角之獸見犯則校,而況於人懷好惡喜怒之氣?喜則愛心生,怒則毒螫加,情性之理也。
昔黃帝有涿鹿之戰,以定火災;顓頊有共工之陳,以平水害;成湯有南巢之伐,以殄夏亂。
遞興遞廢,勝者用事,所受於天也。
自是之後,名士迭興,晉用咎犯,而齊用王子,吳用孫武,申明軍約,賞罰必信,卒伯諸侯,兼列邦土,雖不及三代之誥誓,然身寵君尊,當世顯揚,可不謂榮焉?豈與世儒暗於大較,不權輕重,猥雲德化,不當用兵,大至君辱失守,小乃侵犯削弱,遂執不移等哉!故教笞不可廢於家,刑罰不可捐於國,誅伐不可偃於天下,用之有巧拙,行之有逆順耳。
夏桀、殷紂手搏豺狼,足追四馬,勇非微也;百戰克勝,諸侯懾服,權非輕也。
秦二世宿軍無用之地,連兵於邊陲,力非弱也;結怨匈奴,絓禍於越,勢非寡也。
及其威盡勢極,閭巷之人爲敵國,咎生窮武之不知足,甘得之心不息也。
高祖有天下,三邊外畔;大國之王雖稱蕃輔,臣節未盡。
會高祖厭苦軍事,亦有蕭、張之謀,故偃武一休息,羈縻不備。
歷至孝文即位,將軍陳武等議曰:“南越、朝鮮自全秦時內屬爲臣子,後且擁兵阻戹,選蠕觀望。
高祖時天下新定,人民小安,未可復興兵。
今陛下仁惠撫百姓,恩澤加海內,宜及士民樂用,征討逆黨,以一封疆。
”孝文曰:“朕能任衣冠,念不到此。
會呂氏之亂,功臣宗室共不羞恥,誤居正位,常戰戰慄慄,恐事之不終。
且兵兇器,雖克所原,動亦耗病,謂百姓遠方何?又先帝知勞民不可煩,故不以爲意。
朕豈自謂能?今匈奴內侵,軍吏無功,邊民父子荷兵日久,朕常爲動心傷痛,無日忘之。
今未能銷距,原且堅邊設候,結和通使,休寧北陲,爲功多矣。
且無議軍。
”故百姓無內外之繇,得息肩于田畝,天下殷富,粟至十餘錢,鳴雞吠狗,煙火萬里,可謂和樂者乎!
太史公曰:文帝時,會天下新去湯火,人民樂業,因其欲然,能不擾亂,故百姓遂安。
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嘗至市井,遊敖嬉戲如小兒狀。
孔子所稱有德君子者邪!
書曰“七正”,二十八舍。
律歷,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氣,天所以成孰萬物也。
舍者,日月所舍。
舍者,舒氣也。
不周風居西北,主殺生。
東壁居不周風東,主闢生
昔自在古,歷建正作於孟春。
於時冰泮發蟄,百草奮興,秭鳺先滜。
物乃歲具,生於東,次順四時,卒於冬分。
時雞三號,卒明。
撫十二節,卒於醜。
日月成,故明也。
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
雌雄代興,而順至正之統也。
日歸於西,起明於東;月歸於東,起明於西。
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則凡事易壞而難成矣。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順承厥意。
太史公曰:神農以前尚矣。
蓋黃帝考定星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閏餘,於是有天地神祇物類之官,是謂五官。
各司其序,不相亂也。
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
民神異業,敬而不瀆,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災禍不生,所求不匱。
少昚氏之衰也,九黎亂德,民神雜擾,不可放物,禍菑薦至,莫盡其氣。
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復舊常,無相侵瀆。
其後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鹹廢所職,而閏餘乖次,孟陬殄滅,攝提無紀,歷數失序。
堯復遂重黎之後,不忘舊者,使復典之,而立羲和之官。
明時正度,則陰陽調,風雨節,茂氣至,民無夭疫。
年耆禪舜,申戒文祖,雲“天之歷數在爾躬”。
舜亦以命禹。
由是觀之,王者所重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
蓋三王之正若循環,窮則反本。
天下有道,則不失紀序;無道,則正朔不行於諸侯。
幽、厲之後,周室微,陪臣執政,史不記時,君不告朔,故疇人子弟分散,或在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廢而不統。
周襄王二十六年閏三月,而春秋非之。
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舉正於中,歸邪於終。
履端於始,序則不愆;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邪於終,事則不悖。
其後戰國並爭,在於彊國禽敵,救急解紛而已,豈遑念斯哉!是時獨有鄒衍,明於五德之傳,而散消息之分,以顯諸侯。
而亦因秦滅六國,兵戎極煩,又升至尊之日淺,未暇遑也。
而亦頗推五勝,而自以爲獲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色上黑。
然歷度閏餘,未能睹其真也。
漢興,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爲獲水德之瑞。
雖明習歷及張蒼等,鹹以爲然。
是時天下初定,方綱紀大基,高後女主,皆未遑,故襲秦正朔服色。
至孝文時,魯人公孫臣以終始五德上書,言“漢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
當有瑞,瑞黃龍見”。
事下丞相張蒼,張蒼亦學律歷,以爲非是,罷之。
其後黃龍見成紀,張蒼自黜,所欲論著不成。
而新垣平以望氣見,頗言正歷服色事,貴幸,後作亂,故孝文帝廢不復問。
至今上即位,招致方士
夏書曰:禹抑洪水十三年,過家不入門,陸行載車,水行載舟,泥行蹈毳、山行即橋。
以別九州,隨山浚川,任土作貢。
通九州,陂九澤,度九山。
然河淄衍溢,害中國也尤甚。
唯是爲務。
故道河自積石歷龍門。
南到華陰,東下砥柱,及孟津、洛汭,至於大邳。
於是禹以爲河所從來者高,水湍悍,難以行平地,數爲敗,乃廝二渠以引其河。
北載之高地,過降水,至於大陸,播爲九河,同爲逆河,入於勃海。
九川既疏,九澤既灑,諸夏艾安,功施於三代。
自是之後,滎陽下引河東南爲鴻溝,以通宋、鄭、陳、蔡、曹、衛,與濟、汝、淮、泗會。
於楚,西方則通渠漢水、雲夢之野,東方則通(鴻)溝江淮之間、於吳,則通渠三江、五湖。
於齊,則通菑濟之間。
於是,蜀守冰鑿離碓,闢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
此渠皆可行舟,有餘則用溉浸,百姓饗其利。
至於所過,往往引其水蓋用溉田疇之渠,以萬億計,然莫足數也。
西門豹引漳水溉鄴,以富魏之河內。
而韓聞秦之好興事,欲罷之,毋令東伐,乃使水工鄭國間說秦,令鑿涇水自中山西邸瓠口爲渠,並北山東注洛三百餘里,欲以溉田。
中作而覺,秦欲殺鄭國。
鄭國曰:“始臣爲間,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秦以爲然,卒使就渠。
渠就,用注填閼之水,溉澤鹵之地四萬餘頃,收皆畝一鍾。
於是關中爲沃野,無凶年,秦以富強,卒並諸侯,因命曰鄭國渠。
漢興三十九年,孝文時河決酸棗,東潰金堤,於是東都大興卒塞之。
其後四十有餘年,今天子元光中,而河決於瓠子,東南注鉅野,通於淮、泗。
於是天子使汲黯、鄭當時興人徒塞之,輒復壞。
是時武安候田蚡爲丞相,其奉邑食鄃。
鄃居河北,河決而南則鄃無水菑,邑收多。
蚡言於上曰:“江河之決皆天事,未易以人力爲強塞,塞之未必應天。
”而望氣用數者亦以爲然。
於是天子久之不事復塞也。
是時鄭當時爲大農,言曰:“異時關東漕粟從渭中上,度六月而罷,而漕水道九百餘里,時有難處。
引渭穿渠起長安,並南山下。
至三百餘里,易漕,度可令三月罷;而渠下民田萬餘頃,又可得以溉田:此損漕省卒,而益肥關中之地,得谷。
”天子以爲然,令齊人水工作法伯表,悉發卒數萬人穿漕渠,三歲而通。
通,以漕,大便利。
其手漕稍多,而渠下之民得以溉田矣。
其後河東守番系言:“漕從山東西,歲百餘萬石,更砥柱之限,敗亡甚多,而亦煩費。
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陰下,引河溉汾陰、蒲板下,度可得五千頃。
五千頃故盡河蠕棄地,民茭牧其中耳,今溉田之,度可得谷二百萬石以上。
谷從渭上,與關中無異而
漢興,接秦之弊,丈夫從軍旅,老弱轉糧饟,作業劇而財匱,自天子不能具鈞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
於是爲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錢,一黃金一斤,約法省禁。
而不軌逐利之民,蓄積餘業以稽市物,物踊騰糶,米至石萬錢,馬一匹則百金。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
孝惠、高後時,爲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爲吏。
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
而山川園池市井租稅之入,自天子以至於封君湯沐邑,皆各爲私奉養焉,不領於天下之經費。
漕轉山東粟,以給中都官,歲不過數十萬石。
至孝文時,莢錢益多,輕,乃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令民縱得自鑄錢。
故吳,諸侯也,以即山鑄錢,富埒天子,其後卒以叛逆。
鄧通,大夫也,以鑄錢財過王者。
故吳、鄧氏錢布天下,而鑄錢之禁生焉。
匈奴數侵盜北邊,屯戍者多,邊粟不足給食當食者。
於是募民能輸及轉粟於邊者拜爵,爵得至大庶長。
孝景時,上郡以西旱,亦復脩賣爵令,而賤其價以招民。
及徒復作,得輸粟縣官以除罪。
益造苑馬以廣用,而宮室列觀輿馬益增脩矣。
至今上即位數歲,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
京師之錢累鉅萬,貫朽而不可校。
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
衆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羣,而乘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
守閭閻者食粱肉,爲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爲姓號。
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絀恥辱焉。
當此之時,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兼併豪黨之徒,以武斷於鄉曲。
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爭於奢侈,室廬輿服僭於上,無限度。
物盛而衰,固其變也。
自是之後,嚴助、朱買臣等招來東甌,事兩越,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
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鑿山通道千餘裏,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
彭吳賈滅朝鮮,置滄海之郡,則燕齊之間靡然發動。
及王恢設謀馬邑,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天下苦其勞,而干戈日滋。
行者齎,居者送,中外騷擾而相奉,百姓抏弊以巧法,財賂衰秏而不贍。
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遲,廉恥相冒,武力進用,法嚴令具。
興利之臣自此始也。
其後漢將歲以數萬騎出擊胡,及車騎將軍衛青取匈奴河南地,築朔方。
當是時,漢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千里負擔饋糧,率十餘鍾致一石,散幣於邛僰以集之。
數歲道不通,蠻夷因以數攻,吏發兵誅之。
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內受錢於
召公奭與周王同姓,姓姬。
周武王之滅紂,封召公於北燕。
其在成王時,召王爲三公:自陜以西,召公主之;自陜以東,周公主之。
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祚,召公疑之,作君奭。
君奭不說周公,周公乃稱“湯時有伊尹,假於皇天;在太戌時,則有若伊陟、臣扈,假於上帝,巫咸治王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在武丁時,則有若甘般:率維茲有陳,保乂有殷”。
於是召公乃說。
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
召公巡行鄉邑,有棠樹,決獄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無失職者。
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懷棠樹不敢伐,哥詠之,作甘棠之詩。
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
燕惠侯當週厲王奔彘,共和之時。
惠侯卒,子釐侯立。
是歲,周宣王初即位。
釐侯二十一年,鄭桓公初封於鄭。
三十六年,釐侯卒,子頃侯立。
頃侯二十年,周幽王淫亂,爲犬戎所弒。
秦始列爲諸侯。
二十四年,頃侯卒,子哀侯立。
哀侯二年卒,子鄭侯立。
鄭侯三十六年卒,子繆侯立
繆侯七年,而魯隱公元年也。
十八年卒,子宣侯立。
宣侯十三年卒,子桓侯立。
桓侯七年卒,子莊公立。
莊公十二年,齊桓公始霸。
十六年,與宋、衛共伐周惠王,惠王出奔溫,立惠王弟穨爲周王。
十七年,鄭執燕仲父而內惠王於周。
二十七年,山戎來侵我,齊桓公救燕,遂北伐山戎而還。
燕君送齊桓公出境,桓公因割燕所至地予燕,使燕共貢天子,如成周時職;使燕復修召公之法。
三十三年卒,子襄公立。
襄公二十六年,晉文公爲踐土之會,稱伯。
三十一年,秦師敗於餚。
三十七年,秦穆公卒。
四十年,襄公卒,桓公立。
桓公十六年卒,宣公立。
宣公十五年卒,昭公立。
昭公十三年卒,武公立。
是歲晉滅三郄大夫。
武公十九年卒,文公立。
文公六年卒,懿公立。
懿公元年,齊崔杼弒其君莊公。
四年卒,子惠公立。
惠公元年,齊高止來奔。
六年,惠公多寵姬,公欲去諸大夫而立寵姬宋,大夫共誅姬宋,惠公懼,奔齊。
四年,齊高偃如晉,請共伐燕,入其君。
晉平公許,與齊伐燕,入惠公。
惠公至燕而死。
燕立悼公。
悼公七年卒,共公立。
共公五年卒,平公立。
晉公室卑,六卿始彊大。
平公十八年,吳王闔閭破楚入郢。
十九年卒,簡公立。
簡公十二年卒,獻公立。
晉趙鞅圍範、中行於朝歌。
獻公十二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
十四年,孔子卒。
二十八年,獻公卒,孝公立。
孝公十二年,韓、魏、趙滅知伯,分其地,三晉彊。
十五年,孝公卒,成公立。
成公十六年卒,愍公立。
愍公三十一年卒,釐公立。
是歲,三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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